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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4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2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2月2日上午9: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名,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隋榕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隋榕华先生、陈学华先生、林勇先生、冯静女士、陈明森先生、许萍女士、孙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陈明森先生、许萍女士、孙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每位董事的选举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全文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购房人在参与购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国脉科学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开发的“国脉时代广场”项目并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时,全资子公司将为购房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阶段性保证责任,担保责任至银行与购房人持抵押物之房地产权证办妥正式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他项权证交由银行保管之日止。全资子公司本次向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全资子公司自主选定银行,签订相关合同。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

  上述事项公告同时刊载于2016年2月3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星期五)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参见2016年2月3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日

  附件:

  一、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隋榕华先生:中国籍,1973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工程师、福建省邮电管理局宽带组组长;公司技术总监、总裁,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等职,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隋榕华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571.6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学华先生:中国籍,1975年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公司网络技术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监事会主席等职。现任公司总经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陈学华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5.06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勇先生:中国籍,1975年生,本科学历,教授。历任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TMT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林勇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冯静女士:中国籍,1965年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福建华福咨询有限公司评估部副经理、国际业务部经理、福建华福信息资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华福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总经理助理、投行部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等职。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

  冯静女士与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明森先生:中国籍,1947年生,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历任福建师范大学经济研究室主任、副教授;福建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管理研究所所长、教授等职;现任福建省委党校产业与企业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兼任福建省人民政府经济顾问、福建省证券经济研究会会长、福建省价格协会副会长、福州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及硕士生导师、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兼职教授、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荣获福建省先进工作者、福建省经济年度人物学术奖等多项荣誉。

  从事产业经济理论、企业改革管理理论和资本营运等方面的研究、教学和咨询工作。主持《我国产业升级外向推动与利用外资战略调整》(2001年)、《我国产业转移的结构传导与区域互动》(2006年)、《初始资源导向的创业路径依赖及其成长效应研究》(2013)等3项国家课题,以及十多项省部级课题;撰写《市场进入退出与企业竞争战略》、《我国产业升级外向推动与利用外资战略调整》、《国际产业转移的结构传导与区域互动》等专著、教材15余部;在《经济研究》、《新华文摘》、《中国工业经济》、《经济管理》、《统计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200多篇,获得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等多项奖项。

  主持过福建省几十家大中型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的咨询、策划工作,具有丰富实战经验和大量案例积累,特别是在1992年主持对福建耀华、福建福联资产重组与股票发行上市工作,为填补福建省上市公司空白作出一定贡献。

  陈明森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敏女士:中国籍,1967年生,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律师资格。历任福州铁路运输法院书记员、助理员,天津OTIS电梯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法务员,福州众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兼任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福建汇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敏女士与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许萍女士: 1971年2月生,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会计学博士。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入选“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福建省首届管理会计咨询专家,福建省审计学会理事,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专家库财务专家,福建省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评委会评委。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萍女士与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5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2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2月2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曾坚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两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2月2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曾坚毅先生:中国籍,1979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公司网络维护事业部网管中心副经理、经理等职。历任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曾坚毅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6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国脉科学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开发的“国脉时代广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达到预售许可条件,购房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全资子公司将为购房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阶段性保证责任,担保责任至银行与购房人持抵押物之房地产权证办妥正式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他项权证交由银行保管之日止。全资子公司本次向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全资子公司自主选定银行,签订相关合同。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审批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符合银行按揭贷款条件、购买本项目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23亿元,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的176.6%;实际担保余额为13,600万元(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10.4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开发商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为行业的商业惯例。根据《担保法》及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商在办妥房产证后,需配合银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在办妥《房屋他项权证》前开发商必须为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是为推进其业务的顺利进行,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保,系按照银行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的商业惯例和相关规定办理,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7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2月19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星期五)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2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下午3:00至2016年2月1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15日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1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题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选举隋榕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

  (2) 选举陈学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

  (3) 选举林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

  (4) 选举冯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 选举陈明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 选举许萍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3) 选举孙敏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三) 《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曾坚毅先生为公司监事

  其中,议案(一)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议案(二)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已经披露在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公告中,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2月3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16年2月17日~1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公司证券法律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16号

  公司证券部邮编:350015 传真号码:0591-87307308

  (三)登记时间:2016年2月17日~18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会务联系人:李谨 联系电话:0591-87307399。

  2、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及补贴。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62093。

  2、投票简称:“国脉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国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票数。如: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所持股数×4;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所持股数×3。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全部投给该议案中的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每位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表决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若股东所投的表决票数超过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对该项议案所投的表决票视为无效投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授权委托书和回执

  (一)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6年2月19日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对于以上议案,请在该议案后选定的选项上“√”以示选择该项。每项议案只能选一个选项,多选、不选或以其他方式选择视同弃权。

  委托股东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二)回 执

  截至2016年2月1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日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未发现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三)在认真审核了董事候选人(包含三名独立董事)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健康情况,以及社会兼职等情况后,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保,系按照银行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的商业惯例和相关规定办理,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上述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明森、许萍、孙敏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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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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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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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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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201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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