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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16-002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履行完毕的公告 2016-02-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潘建华先生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拟通过合适的方式自筹资金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董事潘建华先生于2016年2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增持均价为7.1元/股,成交总额为人民币355,000元;增持股份数量为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 二、增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潘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04,486股,占总股本的0.42%;本次增持后,潘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54,486股,占总股本的0.43%。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潘建华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规定。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继续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后续增持股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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