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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16-004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6-02-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24,594,257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7.1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2月15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靖远煤电”)非公开发股票事宜于2014年10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14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35号),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6,667万股新股。公司于2015年1月向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594,257股,发行价格为8.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0,999,998.5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7,612,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53,387,998.57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1月23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6205000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经公司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票于2015年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等基本情况如下: ■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2月15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424,594,257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7.13%;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 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 四、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方红鹭(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煤炭资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限售期间,以上发行对象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其在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股权限售承诺;保荐机构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无异议。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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