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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6-017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结构变动的公告 2016-02-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2月4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的通知:其股东持股结构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持股结构变动情况 1、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一峰女士及其配偶王铭祥先生共同持有马森企业有限公司,周一峰女士原持有马森企业有限公司60%股权,王铭祥先生原持有马森企业有限公司40%股权。 通过配股方式,马森企业有限公司将总股数由原来10股增加到100股,其中:周一峰女士35股(占35%权益),王铭祥先生65股(占65%权益)。变动后,王铭祥先生持有马森企业有限公司65%股权,周一峰女士持有马森企业有限公司35%股权。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变动已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2、周一峰女士及王铭祥先生共同持有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周一峰女士原持有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60%股权,王铭祥先生原持有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40%股权。 现周一峰女士和王铭祥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的60%和40%股份转让给马森企业有限公司。转让后,马森企业有限公司持有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100%股权。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变动已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1、变动前的公司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 2、变动后的公司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权变更前,周一峰女士持有公司30.81%的权益(其中,直接持有公司11.02%的权益,间接持有公司19.79%的权益),王铭祥先生间接持有公司13.19%的权益,周一峰女士及王铭祥先生合并持有公司44%的权益。 2、本次股权变更后,周一峰女士持有公司22.56%的权益(其中,直接持有公司11.02%的权益,间接持有公司11.54%的权益),王铭祥先生间接持有公司21.44%的权益,周一峰女士及王铭祥先生合并持有公司44%的权益。 3、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一峰女士和王铭祥先生。周一峰女士和王铭祥先生为配偶关系。 4、此次持股结构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及其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及其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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