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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6临-00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2月3日下午4: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6名,独立董事史际春和董事陈亚杰、班士杰进行了通讯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成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次会议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2016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2016年度,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进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理财(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金牛天铁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天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牛天铁注册资本66,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焦炭和煤气制造,化工产品以及焦炭的附属产品等。截止2015年9月30日,金牛天铁的资产总额179,146.33万元,净资产29,192.9万元,营业收入118,124.47万元,净利润-6,655.92万元。 金牛天铁为了企业的发展需要,2016年分别需向中国农业银行涉县支行续融资30,000万元、邯郸银行天铁支行续融资14,100万元、中国民生银行续融资30,0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邯郸分行续融资8,000万元、中信银行邯郸分行续融资10,000万元,公司与金牛天铁的另一股东天津铁厂【或天津铁厂的母公司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铁”)】拟分别为金牛天铁上述续融资业务提供担保50%,公司担保金额分别为中国农业银行涉县支行续融资15,000万元、邯郸银行天铁支行续融资7,050万元(投行业务贷款,具体接受单位以公司与该接受单位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中国民生银行续融资15,0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邯郸分行续融资4,000万元、中信银行邯郸分行续融资5,000万元,合计46,050万元,期限1年(自上述短期融资业务续作之日起算)。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或由董事长转授权。 由于金牛天铁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设立内部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公司成立以下部门: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源整合工作部。 撤销以下部门: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项目筹备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段王煤矿工作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沽源煤矿工作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牛天铁工作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旭阳甲醇项目工作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牛化工工作处、冀中能源集团金牛贸易有限公司工作处。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五、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2月23日下午2: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6临-006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用自有资金 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于2016年度,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进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额度及方式 2016年度,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自有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投资范围为委托商业银行进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3、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5、投资品种和期限 根据公司制订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 6、委托理财的要求 公司在对2016年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委托理财相关事宜, 总会计师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银行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7、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委托理财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项发表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6临-007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金牛天铁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天铁”)2016年续贷资金提供46,050万元担保。 由于金牛天铁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牛天铁煤焦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涉县更乐镇 法定代表人:祁泽民 成立时间:2007年12月 注册资本:66,000万元 主营业务:焦炭和煤气制造,化工产品以及焦炭的附属产品等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系:公司持有金牛天铁5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铁厂持有金牛天铁50%的股权。 2、金牛天铁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情况介绍 1、主要担保情况: 金牛天铁为了企业的发展需要,2016年分别需向农业银行续融资30,000万元、邯郸银行续融资14,100万元、民生北京银行续融资30,000万元、浦发银行续融资8,000万元,中信银行邯郸分行续融资10,000万元,公司与金牛天铁的另一股东天津铁厂或其母公司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铁”)拟分别为金牛天铁上述续融资业务提供担保50%,公司担保金额分别为农业银行15,000万元、邯郸银行续融资7,050万元、民生北京银行续融资15,000万元、浦发银行续融资4,000万元,中信银行邯郸分行续融资5,000万元,合计46,050万元,期限1年(自上述短期融资业务续作之日起算)。 2、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3、担保金额:公司合计为金牛天铁提供46,05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子公司金牛天铁提供46,05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解决其发展业务所需资金的问题,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金牛天铁50%的股权,拥有控股权,金牛天铁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 3、鉴于金牛天铁的另一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合理。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含本次)为56,650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8%;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有39,000万元为2015年的续担保,故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包含本次)为63,700万元,约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47%。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6临-008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6年2月23日(星期二)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2月23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2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下午3:00至2016年2月23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现场会议地点: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7、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16日(星期二) 8、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2月1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1项,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2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凡符合本通知所述资格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委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登记,或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书面通讯(以寄出邮戳为准)及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书面通讯请在信封或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 2、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54000 3、登记时间 2016年2月17日至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7; 2、投票简称:冀中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冀中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股东按下表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计票规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温雅 洪波 联系电话: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jzny000937@sina.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6临-005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2月3日下午5: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名,监事王玉江、李明朝、郭志武、韩福明进行了通讯表决。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振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次会议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 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利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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