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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1版)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且须提供保本承诺。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涉及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的,必须通过专用投资理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三)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现金理财管理制度》执行,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理财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规定涉及风险投资的品种; 2、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我们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1,000.00万元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22,000.00万元、超募资金79,000.00万元及自有资金60,000.00万元(其中滚动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开放式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1,000.00万元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22,000.00万元、超募资金79,000.00万元及自有资金60,000.00万元(其中滚动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开放式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蒙发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蒙发利本次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相关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综上,广发证券对蒙发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6-04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2016年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250,000.00万元人民币,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全权代表公司与上述银行机构签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2月4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6-03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2016年1月29日发出。会议于2016年2月4日上午10:00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获得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通讯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6年度拟向下述8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为250,000.00万元人民币(详见下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与下述银行机构签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申请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1,000.00万元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22,000.00万元、超募资金79,000.00万元及自有资金60,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产品期限一年以内(包含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其中自有资金60,000.00万中,滚动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开放式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刘才庆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其持有尚未解锁的1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于2015年3月2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以2016年2月4日作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48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预留部份余下未授予的72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不再实施授予。 因本次激励对象李明达先生为公司董事李五令先生近亲属,李五令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针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刘才庆先生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全部1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5,462.50万股减少为55,447.50万股;同时,因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已确定为2016年2月4日,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5,447.50万股增至55,495.50万股;现需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 根据公司于2015年3月2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就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其中“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董事会决定在该议案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增减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6年2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6、《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7、《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6-07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激励对象刘才庆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其持有尚未解锁的1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回购注销处理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55,462.50万股减少至55,447.50万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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