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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0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2月4日,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生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月28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曹积生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1)变更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的要求,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许可范围内的种鸡、种猪的生产、销售”变更为“许可范围内的种鸡、种猪、商品鸡、商品猪及其衍生产品的生产、销售”;新增“禽蛋的生产、销售”(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际核准为准)。 (2)变更注册资本: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21号),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本次定向发行的股份51,314,641股已于2016年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2016年2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1,314,641.00元,公司注册资本由283,399,602.00元增加至334,714,243.00元。 (3)根据前两项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详情如下: ■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部分贷款到期时间早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的客观情况,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自筹资金偿还了部分银行贷款。截止2016年1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 详细内容见《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6年2月22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及新聘部分高管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调整后的公司高管人员为: (1)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迟汉东先生。 (2)副总经理曲立新先生。 (3)副总经理巩新民先生。 (4)总督察员纪永梅女士。 (5)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姜泰邦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注: (1)因工作需要,刘德发先生不再担任副总经理。 刘德发先生卸任副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益太种禽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方面工作。刘德发先生卸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作,公司对刘德发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纪永梅女士不再代理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及董事会对纪永梅女士在代理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董事长曹积生先生提名,公司聘任姜泰邦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姜泰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姜泰邦先生的任职资料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经审核无异议。姜泰邦先生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专项意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5日 附件1:姜泰邦先生简历 姜泰邦,1969年出生,汉族,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益生股份”)人力资源部部长兼监事会主席;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益生股份采购部部长兼监事会主席;2013年1至2013年10月,任广西益生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益生股份控股子公司)副总经理兼益生股份监事会主席;2013年11月至2015年1月,任广西益生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2月至今,任益生股份董事会办公室工作负责人兼烟台益生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益生股份全资子公司)。 姜泰邦先生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积生先生的妻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于2015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姜泰邦先生于2013年10月离任监事会主席,从离任监事会主席至今,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2014年5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姜泰邦先生在本计划中获授限制性股票187,427股,因公司2014年业绩未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解锁条件,2015年7月,其持有的56,228股限制性股票被注销,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31,199股。姜泰邦熟悉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个人品德,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附件2:董事会秘书姜泰邦先生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空港路南)益生路1号 邮编:265508 电话:0535-2119086 传真:0535-2119002 邮箱:ysjtb@163.com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1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生股份”)于2016年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偿还的到期银行贷款25,000.00万元。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2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64,301,65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毕后,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1,314,64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5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592,684,103.55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0,701,314.64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81,982,788.91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月14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01730002号《验资报告》。益生股份已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公司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版”),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偿还银行部分借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400,000,000.00元将用于偿还公司向银行的部分借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现有种畜禽养殖业务的发展以及培育和发展新业务提供资金支持。 三、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预案修订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 截止2016年1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 四、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程序履行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000.00万元。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000.00万元。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益生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万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益生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 5、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益生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关于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01730006号)。 审核意见为: 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2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2月4日,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生股份”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月28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李秀国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000.00万元。 三、备查文件 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生股份”或“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2月21日-2016年2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1日15:00至2016年2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2月15日。 6、出席对象: (1)2016年2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空港路南益生路一号,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任升浩先生为公司监事。 (2)选举孙秀妮女士为公司监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2、《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规则,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6年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登记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空港路南益生路一号,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以在2016年2月19日16:00前到达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空港路南益生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准),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代码:362458;投票简称:益生投票。 2、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 3、在投票当日,“益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其中,议案1采取累积投票,议案2为普通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表决意见 议案1:议案1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议案1.1至1.2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2。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全部投给该议案中的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两个候选人。 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示例: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份,本次选举的监事为2名,则股东对选举独立董事持有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为200票(100股×2=200票)。 股东可以将200票分别投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200票全部投给其中一位监事候选人,但该股东投向监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200股。 议案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与委托数量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4)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进行投票。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2月21日15:00至2016年2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文涛、尹涛 电话号码:0535-6215877 传真号码:0535-2119002 电子信箱:twt11@263.net;yintao681314@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空港路南)益生路1号 邮政编码:26550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益生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事项的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2016年2月___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21号)核准,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实施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共向四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314,641股。 公司第一副董事长、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迟汉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虽然发行前后的持股数量均为16,098,460股,但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5.68%下降至发行后的4.81%。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迟汉东、李玲、迟洪鹏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2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4,301,654股。本次发行完毕后,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51,314,64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5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592,684,103.55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0,701,314.64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81,982,788.91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月14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0173000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毓璜顶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毓璜顶支行、华夏银行烟台南大街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甲方已在中国农业银行烟台毓璜顶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1”),账号为15398101040025351,截至2016年1月18日,专户余额为18,268.41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已在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卧龙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2”),账号为37050166566000000032,截至2016年1月18日,专户余额为11,00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已在烟台银行毓璜顶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3”),账号为81601045301421001029,截至2016年1月18日,专户余额为16,00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已在华夏银行烟台南大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4”),账号为12651000000611606,截至2016年1月18日,专户余额为5,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已在中信银行牟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5”),账号为8110601013900178055,截至2016年1月18日,专户余额为8,00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要求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民、周飞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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