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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6-00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2月4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月2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拟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560万股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沈毅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沈毅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相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激励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公司董事沈毅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6-00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2月4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月2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荣邦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6-005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2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2月21日—2016年2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1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16日(星期二)。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6年2月16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二)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数量

  1.3 限制性股票的分配

  1.4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及限售规定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办法

  1.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1.7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8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9 实施激励计划的程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锁程序

  1.10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1.11 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1.12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2、《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6年2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2月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均需要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且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星期五)9:00-11:30、14:3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孔德建、雷利民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联系传真:0755-2671989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至2016年2月1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奥拓电子”(002587)股票( )股,拟参加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2月22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日期:2016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7

  2、投票简称:奥拓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奥拓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2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贾广新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贾广新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1公司名称: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2 股票简称:奥拓电子

  1.3 股票代码:002587

  1.4 法定代表人:吴涵渠

  1.5 董事会秘书:孔德建

  1.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高新技术工业村T2厂房T2A6-B

  1.7 邮政编码:518057

  1.8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1.9 传真:0755-26719890

  1.10 电子信箱:kongdj@szaoto.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所有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贾广新,基本情况如下:

  贾广新先生:男,196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原电子工业部713厂设计所副所长、深圳市赛格宝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深圳市赛格集团公司技术中心执行副主任、深圳市华发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深圳市三维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2016年2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且对:《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同意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6年2月16日(星期二)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6年2月18日至2月19日期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孔德建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公司传真:0755-2671989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贾广新

  2016年2月4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贾广新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打“√”为准;若无明确指示或对同一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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