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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6-010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鸿能源,证券代码:000669)自2016年1月18日开始停牌,公司原预计在2016年2月19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申请证券继续停牌,并预计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在2016年4月1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持有滁州市金达石油有限公司99%股份的控股股东:梁金达(自然人)身份证号码:34230********60212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拟收购梁金达持有的滁州市金达石油有限公司99%股权。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积极高效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对重组具体方案的相关内容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确定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次重组的交易框架和具体事项正在商议和筹划中。
同时,公司在停牌期间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对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且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中。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与完善,且交易标的涉及地区较广,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鸿能源,证券代码:000669)自2016年2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四、承诺:如上市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后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自停牌首日起3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或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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