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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编号:(临)2016-027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召集人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2月17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参会表决的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2月5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7、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号天财酒店大楼鑫茂科技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申请201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等。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账户;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6年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号天财酒店大楼鑫茂科技公司八楼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本次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设置专门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相关投票流程如下: 1、投票代码:360836; 2、投票简称:鑫茂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鑫茂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 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 注:对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具体如下: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不包括累计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联系部门:鑫茂科技证券部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韩伟 证券事务代表 汤萍 联系电话:022-83710888; 联系传真:022-83710199 会期半天,参会者食宿、交通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5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持股数: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授权表决意见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自己决定表决意见: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28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2月5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2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董事杨火燎未出席。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本公司为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在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伍仟万元综合授信(敞口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十二个月。担保的授信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部分)。在此担保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内,由授信申请人根据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自主决定单笔额度和期限,不需再经本担保人董事会审议。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以相应价值的自有设备向本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对外担保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29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鉴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通信公司”)于2015年2月在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并由我公司担保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已到期,经本公司2016年2月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光通信公司在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重新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全额不可撤销之连带保证担保,期限12个月。 2、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出席公司六届五十七次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6月1日 注册地点: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胡茜 注册资本:2.2亿元 主营业务:光纤、光缆制造及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51% 2、光通信公司经审计2015年末资产总额6.28亿元、负债总额2.9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02亿元,流动负债总额2.96亿元)、资产负债率47.61%、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元、净资产3.30亿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8.82亿元、利润总额1576.83万元、净利润1576.8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5000万元 2、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3、担保期限:期限12个月 4、反担保:光通信公司以其相应价值的自有设备及厂房提供反担保,主要包括高速光纤拉丝塔、筛选机、拉丝塔涂敷料集中灌料系统等,账面价值5248.9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 光通信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光纤制造及销售。为进一步解决该公司生产所需流动资金,经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协商,光通信公司拟向该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并由本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2个月。经本公司测算,贷款期限内光通信公司现金流规模可以安全覆盖贷款还本付息支出,不存在担保风险,因此同意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风险及被担保人偿债能力判断: 公司董事会认为光通信公司是本公司主要的控股子公司,自成立以来生产及运营状况正常,现金流稳定,其还本付息能力可完全覆盖本期授信。因此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担保风险。 3、其他股东担保情况说明: 光通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51%、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持股49%。光通信公司成立以来在技术、市场等方面得到了长飞公司的大力支持,其光纤产品一直纳入长飞公司销售体系。同时,光通信公司经几期扩产后,运行正常,规模效益业已彰显,且现金流稳定,还本付息能力可完全覆盖本期融资,风险较小,因此光通信公司本次银行授信拟不再由长飞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4、反担保情况: 光通信公司以相应价值的自有设备及厂房(主要包括高速光纤拉丝塔、筛选机、拉丝塔涂敷料集中灌料系统等)向本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设备账面价值5248.9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42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42479.5万元,对外担保(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720.5万元,累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7.07%。截止目前无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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