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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6-009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15年 6月13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5日起停牌。
2015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相关议案,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16日复牌。现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评估报告获国务院国资委审核备案后,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交易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四川省国资委、云南省国资委批准。
公司于2016年2月4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
二、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或者交易对方撤销、终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披露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特别说明,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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