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6-00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6年2月4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周晓乐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由于周晓乐女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拟增补金景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人资格、提名方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指导意见》的规定; 2、经对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金景波先生的履历资料审核,该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因此同意增补金景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6-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候选人声明。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六日 金景波简历 金景波,男,1975年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2002年9月至今任上海天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6月至2015年4月任国润创业投资(苏州)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4月至今任上海喆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5月至2015年11月任北京国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8月至今任北京博达兴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6月至今任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8月至今任苏州纳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3月至今任昊姆(上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7 月至今任苏州国润瑞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苏州国润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9 月 10日至今任江苏金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2016-010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2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2月22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2月22日 至2016年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6年2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6年2月19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231号锐明大厦14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310005 电 话:0571-87974176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包宇芬、胡萍哲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6-011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1月30日,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7),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6 年2月1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组织中介机构进行相关的审计、评估准备工作,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