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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能电气 股票代码:300062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添旭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20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CHEN MANHONG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20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WU HAO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20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福州科域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山大道100号金山文园5号楼 法定代表人:周玉成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签署日期:二○一六年二月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电气”、“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减少其在中能电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陈添旭 性别:男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身份证号:4201041962***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CHEN MANHONG 性别:女 国籍:加拿大 证件号码:GA363***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WU HAO 性别:男 国籍:中国,具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 证件号码:3838-2*** 以上三名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为本公司董事,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没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福州科域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山大道100号金山文园5号楼202单元 法定代表人:周玉成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自然人股东:周玉成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技术咨询;电力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服务。 成立日期:2007年6月7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本公司为家族控制,实际控制人为陈添旭、CHEN MANHONG(陈曼虹)、WU HAO(吴昊)及周玉成(持福州科域电力技术有限公司100%股份)。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为:CHEN MANHONG(陈曼虹)系陈添旭的妹妹,CHEN MANHONG(陈曼虹)系WU HAO(吴昊)的配偶,周玉成系陈添旭和CHEN MANHONG(陈曼虹)的舅舅。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个人资金需求、公司短期经营资金周转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持有中能电气的股份,也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持有中能电气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6年2月4日,陈添旭以协议转让方式卖出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减持均价 15.11元/股;CHEN MANHONG以协议转让方式卖出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减持均价 15.11元/股。 三、协议主要内容 1、转让方:陈添旭、CHEN MANHONG 2、受让方:沈玮 3、转让股份: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62)股份16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10.39%; 4、转让价格: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11元,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4,17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肆仟壹佰柒拾陆万元); 5、协议生效:协议签署后,转让方与受让方会同中能电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所有的必备合法有效文件之日; 6、转让价款支付: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20%,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80%。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前,实际控制人兼一致行动人陈添旭、CHEN MANHONG(陈曼虹)、WU HAO(吴昊)及周玉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2,918,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66.83%。本次股份转让后,陈添旭、CHEN MANHONG(陈曼虹)、WU HAO(吴昊)及周玉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86,918,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56.44%,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实际控制人历史减持的情况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累计减持23,000,000股(含本次协议转让),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14.94%。 2、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本次协议转让尚须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拟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的共计1600万股中能电气股票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附加条件,协议双方不存在就全部股东权利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不存在就出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陈添旭、CHEN MANHONG、WU HAO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人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91-86550211 联系人:陈世泉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陈添旭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CHEN MANHONG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WU HAO 日期:2016年2月5日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能电气 股票代码:300062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玮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20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一六年二月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电气”、“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其在中能电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沈玮 性别:男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身份证号:3101021972***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连云港路邱家宅***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自身发展投资的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无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6年2月4日,沈玮以协议转让方式增持中能电气股份1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9%,增持均价 15.11元/股。 三、协议主要内容 1、转让方:陈添旭、CHEN MANHONG 2、受让方:沈玮 3、转让股份: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62)股份16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10.39%; 4、转让价格: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11元,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4,17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肆仟壹佰柒拾陆万元); 5、协议生效:协议签署后,转让方与受让方会同中能电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所有的必备合法有效文件之日; 6、转让价款支付: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20%,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80%。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沈玮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人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91-86550211 联系人:陈世泉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沈玮 日期:2016年2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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