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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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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16-021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其中:

  一、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主营业务收入/2、收入与成本/(1)营业收入构成章节,公司在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中根据不同分类对公司营业收入情况进行了披露。根据深交所反馈意见,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第五条第(六)、(七)项的要求对公司房地产出租情况进行补充披露。补充内容如下:

  公司在报告期内主要收入为天伦大厦经营收入,由子公司广州为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租赁经营,天伦大厦2007年投入使用,可出租面积33735.6619平方米,出租率为80.13%,全年已出租面积为27031.5610平方米。目前已进入大中修阶段。2015年10月大厦最大租户租赁期满离场,大厦空置率超过20%,2016年继续有大租户租赁期满离场,公司在广州的写字楼物业租赁业务面临激烈市场竞争,租赁压力持续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仅拥有广州天伦大厦一处物业对外出租,租赁情况如下:

  ■

  二、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主营业务收入/2、收入与成本/(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止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章节,现对公司相关重大合同的具体履行进展情况进行补充披露。补充内容如下:

  公司在“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止到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部分披露的合同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为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出租的主体为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天伦大厦,公司披露的合同为租赁期超过三年且尚在租赁期限内的合同,目前合同履行状况良好,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如期收到了2015年的租金并已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截止2016年1月30日为止尚未发现存在影响该三项租赁合同的履行的不良因素。

  公司披露的重大销售合同的详细情况如下表:

  ■

  补充后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时披露,敬请投资者留意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信息。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16-022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6年2月15日停牌一天,由于公司处于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处于停牌状态,因此2016年2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2016年2月16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京蓝”变更为“京蓝科技”;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711”;股票交易日涨跌幅度限制由5%变为10%。

  3.公司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6,511,465.47元,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由于2013年、2014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证券简称由“京蓝科技”变更为“*ST京蓝” ,股票交易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

  二、公司股票交易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1.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期末归净资产为289,231,260.53元,营业收入72,088,308.76元,净利润-10,005,884.8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626,057.5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6,511,465.47元。

  2.公司2014年、2015年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3.公司股票不存在《上市规则》第13.2.1条规定的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规则》第13.3.1条规定的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4.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0条规定,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6年1月25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公司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所做的工作

  公司以战略规划为纲领,制定切实可行的战略决策,优化产业结构和管理架构、创新发展、努力开拓,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一)完成资产剥离,为业务转型奠定了基础。

  公司原有的矿业板块经历“黄金十年”发展后,随着国家战略结构性调整及环保压力增加,高耗能产业受限等因素影响,煤矿行业受到重大冲击,公司管理层聘请了资产评估机构对矿业、物业资产进行了评估,经评估矿业资产发生重大减值,公司管理层审慎决定对矿业资产进行减值。公司管理层对煤矿产业发展及商业房地产未来的盈利能力均持谨慎态度。外加公司股票处于退市风险警示期间,经公司慎重考虑,在2015年6月24日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出售公司持有的商业地产板块及煤炭/矿业板块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并于2015年12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现已全部过户至交易对手方海口启润实业有限公司,同时为公司业务转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公司在智慧城市所涉及的领域中经过大量的行业排查、市场和企业调研,最终将智慧城市中的生态领域作为未来的主要业务发展方向。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广安市顶层方案的设计和研究,锁定了一些具有投资价值的项目、标的公司。

  1.2015年7月10日公司与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签署《广安市智慧城市与大数据平台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公司通过为广安市提供“智慧城市与大数据平台”的顶层设计、建设和运营,整合双方的优势资源。 2015年12月13日《产城融合 绿色生态——智慧广安顶层设计(2015-2020年)》通过专家评审,目前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2.2015年12月11日披露了对外投资公告,投资1亿元设立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该事件是公司进军生态行业的里程碑,公司将在现代农业和数字水利领域,围绕“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依托“物联网、云计算、智能感知”,通过监测、建模、控制,有效实现生态领域的智慧管理,同时结合智慧环保、生态农业、智慧节水等子公司在整个智慧生态领域获得更大的主动权。

  3.公司在2015年11月18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收购标的公司“内蒙古沐禾金土地节水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10年的公司,是在国家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及水安全、决定采取综合措施补齐农田水利设施短板、实施水权水价改革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借助于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东北节水增粮、西北节水增效、华北节水压采、南方节水减排等国家重点项目的实施,现已发展成为智慧、高效、生态节水灌溉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三)不断完善的公司治理能力及内部管控能力。

  公司在2015年对制度、审批权限、业务流程进行了重新疏导和整理,实行公司及各个分子公司业务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促使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同时引进咨询机构及时为员工做专题培训、实地指导及检查督促使其落到实处,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及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公司预算管控、合同签订、投资以及重大经营支出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流程,公司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支付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避免个人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意见。

  经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公司2015年经营业绩实现扭亏为盈,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0,005,884.8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626,057.58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6,511,465.47元。

  四、关于深交所2015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收到了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结合2015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复核后,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交所做出了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你公司本期进行了重大资产出售的重组事项,并于2015年12月28日签订相关交割确认书,请详细说明你公司于12月31日的资产交割进展情况,你公司将本次重组收益计入2015年损益的原因及所依据的会计准则相关条款。

  回复如下:

  一、 资产交割进展情况:

  本期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的(资产、债权债务)已于2015年12月28日全部交割完毕。详见2015年12月31日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含负债)过户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5-123)。

  二、重组收益计入2015年损益的原因及所依据的会计准则相关条款:

  (一)本次重组收益计入2015年损益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具体条款如下:

  1、《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第十七条: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二、合并日或购买日的确定”的规定:

  企业应当在合并日或购买日确认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

  按照本准则第五条和第十条规定,合并日或购买日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合并方或购买方的日期。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通常可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一)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等通过。

  (二)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三)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四)合并方或购买方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 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五)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本期重大重组处置了有关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日的确定原则与合并日或购买日的原则一致,也需同时满足上述5个条件,才能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确定重大重组处置收益。

  (3)《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四章 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第五十条 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二)基于上述依据,本次重组收益计入2015年损益。具体原因如下:

  (1)本次重组的交割日为2015年12月28日,已同时满足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第 20号——企业合并》第十条的规定,公司已丧失了对重组标的控制权。原因如下:

  a. 2015年11月6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

  b.本公司不涉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c. 2015年12月28日,公司与海口启润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交割确认书》, 确认公司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全部过户或交割给海口启润实业有限公司。

  d.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书》,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40,186 万元。公司已于2015年11月20日收到转让款2.1亿元。公司收到转让款已超过交易价格的50%,对于剩余款项支付已约定于2016年6月30日之前支付,并由海口启润母公司天伦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预计能够收到剩余转让款。

  e. 2015年12月28日出售的股权资产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债权债务转移完毕,海口启润实业有限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重大重组标的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2015年12月28日已同时满足重大资产处置的有关条件,所以本次重组收益应计入2015年损益,且依据上述所列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条款,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请详细说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会计处理过程,对你公司各个会计科目的具体影响过程及影响结果,特别说明对你公司净资产的影响过程及所依据的会计准则相关条款。

  回复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会计处理过程和影响的会计科目如下:

  (1)在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个别报表层面,依据(问题一回复)中所列《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七条,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210,000,000.00

  借:其他应收款-海口启润(剩余转让款)191,860,000.00

  借:其他应付款-资产重组债务468,712,816.00

  借:应付利息-资产重组债务 1,647,123.29

  借: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广西田阳天伦矿业有限公司)38,000,0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深圳前海天伦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33,389,808.02

  贷:其他应收款-资产重组债权 98,993.12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广州市润龙投资有限公司)72,00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广州天利达实业有限公司)21,988,271.47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广西田阳天伦矿业有限公司)38,00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贵州天伦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0,00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深圳前海天伦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34,73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广州市天穗达投资有限公司)114,662,500.00

  贷:投资收益-资产重组收益612,129,982.72

  (2)在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层面,依据(问题一回复)所列《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处理如下:

  a.因已处置的子公司不再拥有控制权,所以在合并报表层次不需并入资产负债表,故将未分配利润影响事项调入投资收益523,680,917.29元。

  b. 在合并报表层次中将本期计提广西田阳天伦矿业有限公司的商誉减值准备确认为投资收益30,075,515.95元,计提的贵州盘县水塘小凹子煤矿的商誉减值准备确认为20,989,316.57元。

  c. 在合并报表层次中将本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确认为投资收益-571,389,808.02元。

  d.在合并报表层次中将资产重组标的中的投资性房地产内部交易抵销影响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29,942,284.57元。

  (3)通过上述会计处理最终在本公司的合并报表中体现投资收益645,428,209.08元。

  二、重大资产出售对净资产的影响过程及所依据的会计准则相关条款:

  (1)相关会计准则详见问题一的回复;

  (2)重大资产出售对净资产的影响过程:

  在合并报表中体现投资收益645,428,209.08元。

  专项储备减少了668,251.63元。

  少数股东权益减少了64,457,780.88元。

  因重大资产重组共影响净资产580,302,176.57元。

  3.你公司本期实现盈利,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负5.87亿元。同时,你公司年报披露,本期营业收入来源于天伦大厦出租收入及全资子公司京蓝环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宇科技”)销售电子产品收入,鉴于你公司本期已出售天伦大厦资产,蓝宇科技本期虽然实现营业收入,但是净利润仍然为负值,请结合上述情况对你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详细分析,并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如下:

  一、本期实现盈利,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负5.87亿元:

  公司在2015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对拟出售的矿业板块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导致本期亏损金额较大,重大资产重组在本会计年度已经完成,之后会计年度发生大数额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较小。

  二、公司控股公司京蓝环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京蓝能科技术有限公司、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在各自的业务领域中进行了布局。

  1、2015年7月10日公司与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签署《广安市智慧城市与大数据平台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公司通过为广安市提供“智慧城市与大数据平台”的顶层设计、建设和运营,整合双方的优势资源。 2015年12月13日《产城融合 绿色生态——智慧广安顶层设计(2015-2020年)》通过专家评审,目前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2、2016年1月,京蓝能科技术有限公司与河南蓝天鹤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建设移交合同,与林州凤宝管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京蓝能科技术有限公司将在工业自动化、环保节能方面有所突破和建树。

  3、2015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对外投资公告,投资1亿元设立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该事件是公司进军生态行业的里程碑,公司将在现代农业和数字水利领域,围绕“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依托“物联网、云计算、智能感知”,通过监测、建模、控制,有效实现生态领域的智慧管理,同时结合智慧环保、生态农业、智慧节水等子公司在整个智慧生态领域获得更大的主动权。2016年1月,公司与呼伦贝尔市政府签订了《呼伦贝尔市智慧生态、智慧城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告编号:2016-006)、与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智能高效农业节水灌溉系统合作意向书》(公告编号:2016-016)。

  三、依据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不排除将通过内生性增长和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方式来实现公司持续经营。

  1、公司在2015年11月18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收购标的公司“内蒙古沐禾金土地节水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智慧、高效、生态节水灌溉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2、2016 年 1 月 14 日公司与焦作力合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公告编号:2016-005),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目前对该公司处于尽职调查阶段。

  四、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发表的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会计师认为:京蓝科技2015年度已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出售了公司持有的商业地产板块及煤炭/矿业板块的全部资产和负债,重组完成后,改善了公司的资产债务结构,公司已无重大债务,且流动资金得到了补充。同时公司积极开拓新业务,通过上述内生性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来实现公司的持续经营,我们对业务部门关于新增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走访,复核了新增业务的合作协议、公司公告等内容。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具有未来持续经营能力。

  4.你公司年报显示,蓝宇科技本期首次实现的营业收入,请详细说明蓝宇科技本期营业收入的交易详情,交易对手方,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并报备相关合同文件。此外,蓝宇科技本期实现营业收入的情况下,亏损额较上期大幅增加,请说明原因。

  回复如下:

  一、京蓝环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经营情况:

  京蓝环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研发制造销售维护;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销售;网络及电子信息技术开发应用;环保工程;节能工程等。目前已经实现收入的业务为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销售。2015年7月10日公司与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签署《广安市智慧城市与大数据平台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公司通过为广安市提供“智慧城市与大数据平台”的顶层设计、建设和运营,整合双方的优势资源。?2015年12月13日《产城融合 绿色生态——智慧广安顶层设计(2015-2020年)》通过专家评审,目前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该项目计划交由京蓝环宇实现。

  二、交易合同详情、交易对手情况见下表明细:

  京蓝环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销售合同统计表

  金额单位:元

  ■

  京蓝环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销售合同统计表

  金额单位:元

  ■

  以上交易均不属于关联方交易。

  三、京蓝环宇本期实现营业收入的情况下,亏损额较上期大幅增加的原因:

  1、京蓝环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11日成立,在2014年12月前公司处于开办阶段,会计核算期间较短。为了开拓市场,京蓝环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2015年先后成立了安徽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同时组建新的业务团队,新业务开展导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开支增加,因此2015年的亏损较上年度大幅增加。

  2、京蓝环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015年度的销售收入主要以分销业务为主,利润率较低。于此同时,京蓝环宇在2015年积极拓展客户,储备项目,相关费用支出较大。

  综合上述情况导致2015年亏损。

  5.鉴于你公司本期主要收入来源于天伦大厦出租收入,请你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第五条第(六)、(七)项的要求补充披露你公司房地产出租情况。

  回复如下: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第五条第(六)、(七)项的要求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公司在报告期内主要收入为天伦大厦经营收入,由子公司广州为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租赁经营,天伦大厦2007年投入使用,可出租面积33735.6619平方米,出租率为80.13%,全年已出租面积为27031.5610平方米。目前已进入大中修阶段。2015年10月大厦最大租户租赁期满离场,大厦空置率超过20%,2016年继续有大租户租赁期满离场,公司在广州的写字楼物业租赁业务面临激烈市场竞争,租赁压力持续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仅拥有广州天伦大厦一处物业对外出租,租赁情况如下:

  ■

  6.你公司年报第14页披露“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部分,请补充披露相关重大合同的具体履行进展,尚未开始履行的,请披露原因。

  回复如下:

  我公司在“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止到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部分披露的合同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为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出租的主体为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天伦大厦,我公司披露的合同为租赁期超过三年且尚在租赁期限内的合同,目前合同履行状况良好,我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如期收到了2015年的租金并已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截止2016年1月30日为止尚未发现存在影响该三项租赁合同的履行的不良因素。

  我公司披露的重大销售合同的详细情况如下表:

  ■

  7.你公司本期发生管理费用9433万元,较上期同比增加114.07%,请详细说明原因。请你公司对管理费用明细表中同比变动30%以上的项目详细解释其变动原因。

  回复如下:

  一、公司2015年发生管理费用9433万元,较2014年增长5027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出售上市公司商业地产板块及煤炭/矿业板块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由于该重大资产重组于2015年12月28日才办理交割,出售股权的二、三级子公司的费用仍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体现,同时公司开拓新业务,2015年公司为保证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及新业务领域的开展,本报告期公司同时支付拟出售矿业板块、物业板块及新业务领域的人力成本,所以报告期职工薪酬较上年增加了1311万元。

  2、2015年1至3月公司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15年6月至12月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暨出售上市公司商业地产板块及煤炭/矿业板块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事项。2015年11月至今,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暨收购内蒙古沐禾金土地节水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本报告期公司聘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我公司提供了财务顾问、审计、资产评估、法务等专项中介服务,因此我公司本报告期中介服务费用增长较多,由上年的992.59万元增加到3337.98万元,增加了2345.39万元,变动比例达到236%。

  3、依据发展战略,公司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智慧城市及其生态产业合作伙伴的接洽。为新业务领域的开展,公司聘请专业的咨询机构,提供智慧城市及其生态业务领域相关的信息并出具专业的咨询意见,因此本报告期公司咨询费用增加也导致了中介服务费用的增长。

  4、公司为提高在新业务领域的知名度,加大了对公司整体战略导向宣传及推广,由此公司2015年发生了723.03万元的宣传费用,也是管理费变动的主要原因。

  由于上述原因导致了我公司2015会计年度的管理费用较2014会计年度增长较大。

  二、管理费用项目下的明细项目的变动原因详见下表:

  ■

  五、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公司提交的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6年2月15日停牌1天,由于公司处于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处于停牌状态,因此2016年2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证券简称自2016年2月16日起由“*ST京蓝”变更为“京蓝科技”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711”;股票交易日涨跌幅度限制由5%变为10%。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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