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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6-011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 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2月6日,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6-006),现将公告中涉及的担保人、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母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二)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2、公司名称:赤峰华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3、公司名称: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4、公司名称: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注: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完成对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的收购,并于2015年2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5、公司名称: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注: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完成对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5%股权的收购,并于2015年7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三)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5%股权;赤峰华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6-012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3,737,423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2月22日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一)非公开发行审议、审核程序 2014年9月29日,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赤峰黄金”)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雄风稀贵”)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告中所指“本次发行”系本次交易中向谭雄玉等30名交易对方购买资产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 201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2015年1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谭雄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4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二)股份登记时间 2015年2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5年2月12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向谭雄玉等30名交易对方发行的114,016,786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认购股份数量如下表所示: ■ (三)锁定期安排 各方以持有的雄风稀贵股权认购而取得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谭雄玉、王国菊、谭光华、刘三平、谭海艳、王芝月、王友武、王兰女、邦德投资、麒麟鑫鼎特别承诺,各方以持有的雄风稀贵股权认购而取得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114,016,786股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由566,604,602股增加至680,621,388股。 2015年3月18日,公司实施完毕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32,569,360股股份发行登记事项,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13,190,748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2014年8月7日,周启宝、高达梧桐、中企港、高达汇丰、赢恒光汇、中企汇鑫、兴科创投、中山久丰、章健、李水林、杜军、张晟、高云飞、沈笑安、王磊、雷平燕、曹芬、李跃林、李作桂和王险峰分别承诺:各方以持有的雄风稀贵股权认购而取得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上述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周启宝、高达梧桐、中企港、高达汇丰、赢恒光汇、中企汇鑫、兴科创投、中山久丰、章健、李水林、杜军、张晟、高云飞、沈笑安、王磊、雷平燕、曹芬、李跃林、李作桂、王险峰均履行了认购公司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中的限售承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3,737,423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2月22日;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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