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6-013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公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2016年2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2月1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2月15日15:00至2016年2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新立先生 (六)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1,570,9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443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会议。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0,140,9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2121%。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12%。 (四)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5名(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0名,参加网络投票的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12%。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31,560,4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0股;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1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7%;反对0股;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3%。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231,560,4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1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7%;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3%;弃权0股。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231,560,4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1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7%;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3%;弃权0股。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231,560,4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1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7%;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3%;弃权0股。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231,560,4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1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7%;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3%;弃权0股。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231,560,4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1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7%;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3%;弃权0股。 6、募集资金总额和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231,570,9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限售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231,560,4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1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7%;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3%;弃权0股。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同意231,570,9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31,560,4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0股;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1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7%;反对0股;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3%。 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231,560,4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0股;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1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7%;反对0股;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31,560,4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1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7%;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3%;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31,560,4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1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7%;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3%;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31,560,4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1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7%;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3%;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31,570,9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31,560,4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0股;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1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7%;反对0股;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31,560,4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1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7%;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3%;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刘斯亮、李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沧州明珠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17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