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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607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2-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以及《证券时报》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6年2月18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至2016年2月18日,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15:00至2016年2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友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邵吕威、陆耀华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议予以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12名,代表公司股份368,40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791%,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8,407,300股。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8名,代表公司股份368,00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248%,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8,006,200股;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名,代表公司股份40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43%,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1,100股;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8,081,2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5%;反对326,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5%;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邵吕威、陆耀华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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