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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6-016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9号》(2010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要求,计算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每股收益的股份总数为股权激励前股本257,600,000股计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的简要说明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89,518.08万元,同比增长3.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79.85万元,同比下降13.38%,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33元,同比下降13.16%。主要原因系(1)受宏观经济低迷态势持续的影响,国内外市场需求下降,不确定因素增加,公司相应放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产能及效益未能如期释放;(2)本年度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费用摊销增加;(3)下半年实施煤改气方案,对燃煤锅炉及相关生产线进行淘汰及技改,相应增加费用、成本且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4)本期由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相应增加中介机构费用等原因,至使本期产销规模增长放缓,经营效益同比下降。 2、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06,024.94万元,较期初增长7.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4.01元,较期初上升7.51%,主要原因系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在2016年1月8日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预计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下降0%至20%。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3.38%,在预计范围内。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姜飞雄先生、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姜丽琴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杜锡琦女士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6-017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4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2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时间:2016年2月20日。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时间:2016年2月20日。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赵金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0日 附件:赵金龙先生简历 赵金龙,男,1968出生,大专学历。2002年3月进入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生产部经理、浸渍纸事业部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16年1月任成都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赵金龙先生目前持有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取得的限制性股份15万股,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6-018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4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2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2月20日
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 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6-019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于2015年12月末对公司的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5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 二、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公司本部锅炉及配套设施 为积极响应政府部门对大气防治工作的要求,公司本部于2015年下半年实施了煤改气方案,实施煤改气后,有3台锅炉及配套设施处于闲置状态,需对闲置的锅炉及配套设施计提减值准备。 2、公司本部1号氧化生产线 公司阳极氧化铝产品在建筑装修领域中属于档次较高的装修材料,受国家宏观经济收紧的影响,近年来产能释放较慢,产能利用率不高。该产品目前共有2条生产线,其中1号生产线投产于2007年12月,因该设备为国内较早制造的连续阳极氧化铝生产线,氧化槽的设计结构耗能成本较高,且随着使用时间加长,易造成产品质量不稳定,成品率低,整理、维修成本加大且次此煤改气后需增加技改费用。鉴于上述因素,1号氧化线设备生产不正常,处于闲置状态,需计提减值准备。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计提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元 ■ 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具体减值项目、减值金额需以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公司对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5,248,953.9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5,248,953.91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公允反映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核公司提供的关于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材料后认为: 1、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能保证公司规范运作,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2、公司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五、公司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0日
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 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0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浙江帝龙永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龙永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股权,海宁帝龙永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永孚”)系帝龙永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帝龙永孚及海宁永孚的发展战略及市场布局的需要,海宁永孚拟在山东省郯城县李庄设立全资子公司“帝龙永孚(临沂)软性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作为项目主体,实施投资总额为2950万元的塑胶装饰膜项目、在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帝龙永孚(成都)软性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实施投资总额为3369万元的塑胶装饰膜项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还需帝龙永孚股东会审议通过。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主体 海宁帝龙永孚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宁市周王庙镇华锦路6号 法人代表:邓超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481592886561E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PVC/PP装饰片制造、加工、销售;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在山东省郯城县李庄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帝龙永孚(临沂)软性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00万元 出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以自有资金分期出资) 经营范围:塑胶装饰膜片(含PVC、PP、PE、OPP、PET)的生产、销售;装饰材料销售。 股东结构:海宁永孚持有100%股权 上述各项以注册所在地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全资子公司设立后,将以全资子公司为主体,在郯城县李庄镇家电产业园内租赁厂房实施《新建年产2160万米塑胶装饰膜(PVC、PP、PE、OPP、PET印刷膜片)项目》(尚需按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950万元,分三期实施,其中一期投资1300万元,二期投资1050万元,三期投资600万元。 (二)拟在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帝龙永孚(成都)软性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00万元 出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以自有资金分期出资) 经营范围:塑胶装饰膜片(含PVC、PP、PE、OPP、PET印刷膜片)的生产、销售。 股东结构:海宁永孚持有100%股权 上述各项以注册所在地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全资子公司设立后,将以全资子公司为主体,在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内租赁厂房实施《年产2112万米塑胶装饰膜(PVC、PP、PE、OPP、PET印刷膜片)项目》(尚需按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369万元,分三期实施,其中一期投资1520万元,二期投资958万元,三期投资891万元。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海宁永孚主要从事PVC装饰片的生产、销售,从目前的市场环境来看,客户的产业区域集中度在逐渐提高,合理的区位布局,缩小供货和服务的半径能取得更加有利的竞争优势,特别是家居产品产业基地的效应逐渐形成后,工厂较远很难为客户服务,加之PVC产品和气候温度关系紧密更是增加了异地竞争的劣势。从市场分布看,部分一线品牌客户在北方产业基地正向临沂、苏北集聚,而家具类产品的应用作为今后PVC运用的新增长点,已经在广东成都等产业基地需求开始放量。 海宁永孚本次在临沂、成都设立子公司,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作出的布局决定,能贴近客户,为客户提供好的配套服务,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更好地满足公司稳定增长的需求,巩固公司在装饰材料领域龙头企业的地位。 (2)存在的风险: 上述投资的具体实施还需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成后,由于宏观经济的不稳定,在经营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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