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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70版)

  注:公司年150万张高档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项目及公司年加工150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园)在建设期及试生产期,产能利用率不高,效益还未能完全体现;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蓝湿皮项目已做变更,现有实施的项目仅为加工120万张牛原皮到蓝皮段,原项目的产能和承诺效益已不适用。由于上述三个项目均未实现完全达产,未能达到预计效益,随着项目继续实施,效益会逐步体现。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5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于2016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和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未达到解锁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达到相应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及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3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随后公司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2013年6月13日,公司获悉报送的《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修订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4、2013 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关于《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

  5、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1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兴业科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首次授予日为2013年8月16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兴业科技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3年8月16日,同意向首次10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核实,确认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每股5.02元调整为每股4.82元。

  6、2013年10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董事会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林振社、徐袖军、王兵义、何绍明、刘波、欧延瑜、张慧、聂贇、娄永峰、张尊为、颜远堤等11人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权利;孔祥涛、邱立平、陈小燕、何乐义因个人原因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8.5万股减少到290万股,授予对象由102名减少到91名。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3年10月30日。

  7、201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李光明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回购价格为4.57元/股。

  8、201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4年7月16日为授予日,以6.05元/股的价格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3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9、2014年8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董事会将已离职激励对象李光明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截止到2014年8月13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10、2014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赵海军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回购价格为4.57元/股。同时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公司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20%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2,0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0月30日。

  11、2014年12月2日公司发布《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和《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董事会将已经离职激励对象赵海军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截止到2014年12月2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董事会在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激励对象孙殿军因个人原因认购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吴韦华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认购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权利。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5万股减少到27.5万股,授予对象由6名减少到5名,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12月3日。

  12、2015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和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达到相应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及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此次回购注销8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5名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617,000股,以及离职激励对象刘小平、邓文才所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0,000股,共计657,000股。

  13、2015年4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董事会已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达到相应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及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57,000股。截止到2015年4月28日收盘,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二、回购原因、回购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原因

  由于公司2015年度的业绩未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和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当期可申请解锁的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未达到解锁条件说明如下:

  ■

  苏越兰、徐峰、肖湘平、董明强、李从申、蔡冠明、邹敏作为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于2013年8月16日共获授限制性股票180,000股,由于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36,000股,由于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由公司回购股份36,000股,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08,000股。鉴于激励对象苏越兰、徐峰、肖湘平、董明强、李从申、蔡冠明、邹敏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二章的规定以及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公司此次回购注销8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5名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712,500股,以及激励对象苏越兰、徐峰、肖湘平、董明强、李从申、蔡冠明、邹敏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8,000股,共计820,500股。

  (三)回购价格

  因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总股本242,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含税)现金股利。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总股本242,47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含税)现金股利。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三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中回购注销价格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为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回购价格;P>1。

  首次授予80名激励对象以及此次离职激励对象苏越兰、徐峰、肖湘平、董明强、李从申、蔡冠明、邹敏所持股份的回购价格调整为4.42元/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5.9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为3,708,010元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度的业绩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8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5名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712,500股。由于激励对象苏越兰、徐峰、肖湘平、董明强、李从申、蔡冠明、邹敏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同意由公司将苏越兰、徐峰、肖湘平、董明强、李从申、蔡冠明、邹敏所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08,000股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单价准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监事会意见

  因公司2015年度业绩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8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5名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712,500股。由于激励对象苏越兰、徐峰、肖湘平、董明强、李从申、蔡冠明、邹敏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苏越兰、徐峰、肖湘平、董明强、李从申、蔡冠明、邹敏所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08,000股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单价准确,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兴业科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确定等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 1-3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而减少注册资本尚待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6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和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未达到解锁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相应股份共计820,500股,由此公司总股本将从242,478,000股减至241,657,5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2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7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6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玉中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6年度公司拟向关联方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贵鸟”)销售产品不超过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9%,2015年度公司向富贵鸟销售产品金额为3,912.33万元。

  公司预计与富贵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已经超过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所以此次关联交易事项还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预计关联交易的金额与类别

  单位:万元

  ■

  2016年1月1日至披露日与富贵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0万元。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和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53,490.92万元

  住所:石狮市八七路东段富贵鸟工业园

  经营范围:生产皮鞋、皮带、皮包及其他皮制品;生产服装、服饰品、针纺制品;销售自产产品;鞋服技术研发。

  单位:万元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玉中先生,过去十二个月曾担任富贵鸟独立董事,按照《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规定,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富贵鸟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长期与公司保持商业往来,公司董事会认为富贵鸟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富贵鸟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价格,并签订销售合同,交易公平合理,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富贵鸟进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产品销售,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保证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与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查阅了以往的交易记录,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合理、市场价格公允性、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因此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李玉中先生应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业务往来,交易事项真实,所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此类交易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与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给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8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徐州兴宁皮业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于2016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皮业”)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睢宁支行”)申请额度为5,000万元(伍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用作贸易融资,授信期间1年,由公司为本次授信及其授信条件下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上述担保额度未超过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兴宁皮业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担保期间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不超过2年。

  此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

  住所:睢宁经济开发区光明路1号

  注册资本:7,500万元

  企业法人:孙辉永

  成立日期:2010年6月2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利用清洁化技术从事原皮、蓝湿皮的加工,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高档皮革(沙发革、汽车坐垫革)的加工,皮鞋、皮箱、皮包及其他皮制品的制造与销售,皮革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兴宁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兴宁皮业2014年7-12月及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兴宁皮业向江苏银行睢宁支行申请额度为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用作贸易融资,授信期间1年,由公司为本次授信及其授信条件下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兴宁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且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预计上述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财务或法律风险。

  五、说明

  兴宁皮业原向江苏银行睢宁支行申请额度为5,000万元,授信期间为2015年2月至2016年2月,授目前该授信已经到期,本次兴宁皮业向江苏银行睢宁支行新申请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担保实施后,公司已经实施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5,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5.72%。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9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2016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11日-2016年3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1日15:00至2016年3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权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3月9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与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15年度履职情况做述职报告。

  注:上述议案3已经于2016年2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6年2月23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其余议案已于2016年2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6年2月23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3月10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操作代码:362674。

  2、投票简称:“兴业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年3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兴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是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1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

  邮编:362261

  联系人:吴美莉、张亮

  联系电话:0595-68580886

  传真:0595-68580885

  电子邮箱:wml@xingyeleather.com

  2、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1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____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 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受托日期及期限:_____________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 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0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2月10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2月21日下午2: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苏建忠先生主持,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以及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加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上海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10、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1、分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65,783,358股(含)。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61,510,162股(含)。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2)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为吴国仕、吴美莉、蒋亨福、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各发行对象认购的具体数量和金额如下:

  ■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为吴国仕、吴美莉、蒋亨福、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各发行对象认购的具体数量和金额如下:

  ■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3)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76,571.83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71,597.83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12、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3)的议案》。

  13、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2)的议案》。

  14、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1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对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2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穿透后

  涉及认购主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合计发行61,510,162股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715,978,294.62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穿透至自然人、国有企业/单位、股份公司后,涉及出资人情况如下: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穿透至自然人或股份公司后,涉及认购主体数量共计83名,未超过200名,穿透过程如下:

  1、方德-香山十号证券投资资金共计51名投资人,具体如下:

  ■

  1)中山市湘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名单:

  ■

  2) 深圳市湘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如下:

  ■

  3) 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如下:

  ■

  4) 深圳博纳方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如下:

  ■

  以上穿透计算过程中,深圳博纳方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湘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穿透后的主体贺志力、贺志尚、邹亚琼存在重叠,在计算合计数时不予重复计算;方德-香山十号证券投资资金和中山市湘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穿透后的主体张咏东、黎嘉文存在重叠,在计算合计数时不予重复计算。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

  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638号)及所附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4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并反馈。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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