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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6-020TitlePh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2016-0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收到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其承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六个月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

  (一)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黎明先生。

  (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总裁顾燕芳女士,执行总裁许星女士,执行总裁王东伟先生,执行总裁于兵先生,执行总裁金震先生,执行总裁翁志勇先生,副总裁张泰林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伍朝晖先生,总裁助理岳崚先生,总裁助理张彬先生,总裁助理盛想福先生。

  二、增持计划内容

  2015年7月初,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坚定看好中国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态势,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黎明先生计划未来六个月内择机通过合适途径在二级市场上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积极参与增持公司股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维护公司股票价格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4)。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黎明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情况

  2015年8月24日,公司接到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黎明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胡黎明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于2015年8月24日实施了公司股份的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84)。

  1、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黎明先生增持数量及金额

  胡黎明先生于2015年8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1,000,000股股份,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900,000元,成交均价为10.90元/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4%,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数量及金额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于2015年8月24日通过"兴华增持宝基金1号"间接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数为992,000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910,504元,成交均价为11.00元/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4%,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

  (二)其他增持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5】1418号《关于核准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廖邦富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向胡黎明先生非公开发行股票15,866,782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805,99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上述增持前,胡黎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7,911,491股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延华高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31,001,321股股份,合计248,912,812股股份。上述增持完成后,胡黎明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265,779,594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6.40%。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1、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或短线交易。

  2、上述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

  3、上述股份增持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就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实施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51号文的相关规定,可以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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