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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泽股份,股票代码:000534)于 2015 年 8月 6 日开市起停牌。2015 年 8月 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1),8月 2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2),8月2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9月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8),9月1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1),9月1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3),9月2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5),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91),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94),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97),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00),11月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10),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12),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14),11月2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17),12月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18),12月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19),12月1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24),12月2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28),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31),2016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1月2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1月2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2月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2月1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6)。 2016年2月5日,公司披露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和《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信息。2月1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根据公司管理部审查反馈意见,公司将在25日前回复问询函并补充公告相关信息。目前公司正在落实回复问询函的相关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 附1: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16年3月1日(星期二)下午2时30分,在深圳市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列明授权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表决投票的“同意”、“反对”、“弃权”的明确指示) 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附2: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4 2.投票简称:万泽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3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万泽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1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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