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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8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23日(星期二)下午3: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15:00至2016年2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正虹路正虹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夏壮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名,代表股份73,557,0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5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名,代表股份67,018,6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1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股份6,538,4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名,代表股份3,333,6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名,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名,代表股份3,333,6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1、选举夏壮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7,018,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1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表决结果为当选。 1.1.2、选举徐仲康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7,018,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1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表决结果为当选。 1.1.3、选举易德玮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7,018,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1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表决结果为当选。 1.1.4、选举杨林广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0,018,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1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997 %。表决结果为当选。 1.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1、选举岳意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7,048,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9%。表决结果为当选。 1.2.2、选举黄珺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7,018,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1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表决结果为当选。 1.2.3、选举张石蕊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7,018,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1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表决结果为当选。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吴伟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67,018,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1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表决结果为当选。 2.2、选举杨宇飞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67,018,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1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杨波、康笃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9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2月23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夏壮华先生主持,公司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选举,一致同意夏壮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 1、战略委员会由夏壮华、徐仲康、岳意定三人组成,主任委员夏壮华。 2、审计委员会由黄珺、张石蕊、杨林广三人组成,主任委员黄珺。 3、提名委员会由岳意定、张石蕊、夏壮华三人组成,主任委员岳意定。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石蕊、黄珺、易德玮三人组成,主任委员张石蕊。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张廼济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裁张廼济先生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杨坤明、易德玮、朱华轩、陈晓军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余玲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刘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欧阳美琼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 附件: 总裁简历: 张廼济,男,中国台湾,1964年3月出生,毕业于台湾国立农业科技大学兽医系。曾任正大集团中国区河南片区副总裁兼驻马店、上蔡正大总经理;通威集团副总裁兼市场部部长;台湾大成集团山东及河南片区总经理;新希望集团战略顾问兼南方集团市场部部长;新希望股份有限公司饲料事业部副总兼华北大区总经理、华北区生猪产业链负责人,山东天普阳光集团副总裁兼猪料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裁。 张廼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副总裁简历: 杨坤明,男,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农业大学动物营养研究生、高级畜牧师。曾荣获团中央、国家科委授予"全国青年科技标兵",岳阳市优秀中青年专家等。曾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所副所长、所长、科研中心主任,现任公司副总裁。 杨坤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易德玮,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畜牧师。曾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力得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 易德玮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晓军,男,197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营田分公司营销员、营销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营田分公司总经理。 陈晓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华轩,男,1979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安徽淮北正虹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品控部经理、正虹集团(宿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现任安徽淮北正虹饲料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朱华轩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财务总监简历: 余玲,女,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营田分公司财务经理、审计监察部副部长,现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余玲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事会秘书简历: 刘浩,男,198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投资发展部 ,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浩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欧阳美琼,女,1973年1月出生,专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欧阳美琼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0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2月23日下午在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公司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会议由吴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选举吴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1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违规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罗山东及一致行动人罗庆健、罗湘成、陈瑜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近日获悉,陈瑜出现违规短线交易行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违规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5 年 9月 1 日,股东罗山东及一致行动人罗庆健、罗湘成、陈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407,7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29%(详见公司2015年9月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东增持股份比例达5%的提示性公告》)。 2016年2月15日,陈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出公司股票40000股,均价11.3元/股。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构成违规短线交易。 二、违规短线交易处理情况 1、罗山东及一致行动人罗庆健、罗湘成、陈瑜深刻认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违规短线交易行为向公司广大投资者致歉,自愿按照买入公司股票均价与卖出股票最高价以及成交股数配比方法计算收益,产生收益60800元上缴公司,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2、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再次督促相关人员加强账户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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