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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01 股票简称:生物股份 编号:临2016-003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2月24日15:10时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陈焕春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张翀宇代为表决;独立董事曹国琪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宋建中代为表决;独立董事陈永宏因公未能出席会议,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翀宇先生主持,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上述相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条件。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1、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募集资金金额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修订稿)》。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确定于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其中第一、二、三、四项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编号:临2016-004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2月24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上述相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条件。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的《金宇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1、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募集资金金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的《金宇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的《金宇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修订稿)》。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全部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01 股票简称:生物股份 编号:临2016-005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目前国内二级市场发生较大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关内容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1)原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31.46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2)调整后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24.43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二、发行数量 (1)原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8,000 万股(含本数)。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增加的事项,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应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2)调整后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5,100万股(含本数)。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增加的事项,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应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三、募集资金金额 (1)原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 (2)调整后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 四、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1)原方案:本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调整后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除上述事项外,原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调整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6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3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3月11日9 点 3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西街5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3月11日 至2016年3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第八届第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加盖公章的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未登记不影响在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16年3月9日至3月10日,上午9:00-下午4:30。 3、登记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西街58号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田野、宋晓庆 (3)联系电话:(0471)6539434 传 真:(0471)6539434 邮政编码:010030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3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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