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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2016-006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2月24日在供水服务调度大楼十三楼会议室(江阴市长江路141号)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龚国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关于2015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的议案》

  一致认为:实际控制人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提议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相匹配,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承诺在公司董事会正式审议上述预案时投赞成票;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董事,则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预案时投赞成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7)。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8、临2016-009)。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6-007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及控股股东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乡给排水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的提议内容:以截至2015年12 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为基数,以不少于2015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进行现金分红(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关于2015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的议案》,与会7名董事均表示同意。《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尚须提交公司年度董事会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提议本次预案的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及城乡给排水公司未来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2016年2月2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交的《关于 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议的主要内容

  以截至2015年12 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为基数,以不少于2015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进行现金分红(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提议情况及理由

  (一)2016年2月24日,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及城乡给排水公司向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提交了《关于 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

  (二)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及城乡给排水公司根据公司2015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为进一步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且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向公司提议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及城乡给排水公司同时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意见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及城乡给排水公司提交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后,公司全体董事对上述分配预案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提议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相匹配,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城乡给排水公司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承诺在公司董事会正式审议上述预案时投赞成票;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董事,则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预案时投赞成票。

  四、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截至本预案预披露公告日前6个月,提议人、公司董事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2015年12月21日-2015年12月25日,城乡给排水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059,300股,本次增持后, 城乡给排水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164,541,2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19%。城乡给排水公司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发布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15-061))

  (三)2015年6月23日,公司董事长龚国贤,董事、总经理沙建新,董事、董事会秘书朱杰,副总经理高立、曾武、吴耀东,财务总监王炜通过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汇通14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665,683股,合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2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发布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15-019))

  (四)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城乡给排水公司预计在未来6个月内暂无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并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最终以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准。

  (二)本次高送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2016-008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管理方: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光证资管-江南水务-铭扬2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1年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提升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效益,公司拟与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订《光证资管-江南水务-铭扬2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本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本计划产品,期限为1年。

  2016年2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认购理财产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资产管理人

  名称: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邮政编码:200040

  法定代表人:熊国兵

  组织形式:一人责任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2、资产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号

  邮政编码:200120

  负责人或授权人:朱震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1、资产管理计划的名称:光证资管-江南水务-铭扬2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资产管理计划类型:混合型。

  3、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限于:现金类资产、债券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混合类基金等。

  4、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限:1年。

  5、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年管理费率:本资产管理计划年管理费率为0.3 %。

  6、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费率:本委托财产年托管费率为0.05 %。

  7、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二)风险控制分析

  1、本计划可能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投资银行承兑汇票的特殊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2、针对上述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投资发展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日常运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本计划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讨论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调查了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风险控制等措施,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2016-009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管理方: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短期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单项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提升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效益,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认购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2016年2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认购理财产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委托理财资产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奎照路441号底层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2、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法人代表:李文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三、委托理财类型及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购买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四、风险控制分析

  1、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2、针对上述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投资发展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对公司日常运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本计划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讨论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调查了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风险控制等措施,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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