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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16-017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年12月3日、2015年12月22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临时公告: 2015-120和2015-125)。现将近期发生担保的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福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名城")于2016年2月1日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借款人民币4亿元,用于福清名城项目的开发建设,期限24个月。福清名城的股东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和福建中联城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以持有的福清名城12%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作为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委托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总金额的55%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福建中联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福建中联城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委托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总金额的45%提供同等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福建中联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施文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借款人民币12亿元,用于名城福州马尾项目建设等用途,期限24个月。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决策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的对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少数股东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6.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4.1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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