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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692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5年,公司持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在功能糖领域深耕细作,有效维护了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和主导产品的竞争优势,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628.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36%,实现净利润4,094.60万元,增长79.76%,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094.60,增长79.76%。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业务情况进展如下: (1)功能配料业务强势增长 随着中国传统饮料市场规模的持续增加,消费者需求的多元化及个性化,为食品饮料企业提供了更多产品创新机会;消费者消费理念的转变及消费升级,促进了高品质、高价值健康食品及保健食品增长,同时放大了功能性食品配料的增长空间。公司作为国内功能配料行业的龙头企业,抢抓当前消费升级及新的需求增长机遇,将科学完善的产品组合与低糖低热、优质碳水化合物、天然功能化、纤维时代等健康消费理念有效链接,以技术方案引领食品行业消费升级,同时加大了高端产品市场拓展的力度,功能性健康配料的市场形象和优势地位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配料业务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并为今后更好的引领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终端业务持续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发力C端业务,线上线下渠道并行发展,其中线上渠道围绕益生元核心产品,丰富和完善产品组合,相继推出了针对中老年、孕产妇、婴幼儿不同消费人群的产品,服务进一步聚焦;线下渠道在有选择性的发展代理基础上,试点向药店渠道转移。为打造公司强势品牌,适应终端业务品牌发展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终端品牌策略项目,目前项目正在积极推进。 (3)技术创新驱动发展 公司围绕生物技术与生命科学,聚焦强化营养、休闲营养、临床营养及动物营养,持续加强技术创新,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领域,2015年,共开展研发项目12项,色谱分离技术、智能干燥系统、节能浓缩系统、太阳能绿动力系统等一系列技改项目得以实施,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新产品方面,结晶果糖、高纤聚葡萄糖、抗性糊精、变性淀粉技改等多项新工艺新技术取得新进展,并相继投入运行,提高了企业市场竞争力。2015年,共申请发明专利16项,批复专利8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 (4)国际市场持续强化 2015年7月,公司出资1000万元在青岛保税区注册成立了青岛保龄宝进出口有限公司,进一步强化国际市场开拓力度,促进公司与国际市场的对接与合作。报告期内,在中国整体外贸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公司国际业务依然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5)能力组织与管理变革支撑战略成长 2015年是公司的“创变”年,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公司围绕战略与经营提升,对组织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初步实现了组织管理的去部门化、去行政化,建立起了服务平台和业务板块架构。通过报告期内全价值链管理的推行与实施,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了激励机制,激发全员智慧,提高内生动力;通过能力组织构建,将车间变为工厂,执行者变为管理者,办事处变为战区,围绕各自的核心客户设计方案、搞好对接,让每个小的团队都成为经营的平台,达到重心下移,管理前移;在考核上变“相关性考核”为“直接挂钩考核”,建立内部生发机制,对于全年任务目标的实现提供了组织支撑。 (6)供应链金融业务拓展顺利 2014年11月,公司被大连商品交易所批复为首批玉米淀粉指定交割厂库;2015年,公司立足玉米、玉米淀粉现货业务开展套期保值,将供、产、销一体化的供应链核心融入公司链条,打通供应链生态关系,降低了经营风险,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015年3月,公司出资8000万元设立禹城市保龄宝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本投资咨询、短期财务性投资、受托资产管理等业务。资本管理公司是公司推进产业与资本融合发展的有益尝试。报告期内,资本管理公司启动运营,并将进一步为公司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起到产业“孵化器”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第一大股东身份参股的禹城农商行,正式启动新三板挂牌工作,目前进展顺利。 (7)并购重组稳步推进 2015年8月3日,公司发布了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9月16日,公司确定所筹划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聘请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对标的资产涉及的业务、法律、财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工作。 2016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曁关联交易预案@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浙江新通国际100.00%股权、浙江新通出入境60.00%股权及杭州夏恩45%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新通国际、新通出入境和杭州夏恩均将成为保龄宝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该项目的后续工作。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营业收入2015年发生额较2014年发生额增加31.36%,主要是由于公司2015年果葡糖浆、赤藓糖醇、低聚糖等产品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2015年较2014年增加79.76%,主要是由于公司不断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在健康中国大背景下,促进公司功能糖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同时公司积极推动内部技改创新和精益生产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稳步推进公司年初确定的经营计划,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对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城农商行)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德州大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禹城分所对禹城农商行2015年1-8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2015年9月30日出具了禹会审(2015)207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中对禹城农商行2014年度损益表数据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13,942,175.77元,由此对保龄宝公司2014年度确认的投资收益产生重大影响,保龄宝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冲减2014年度净利润1,144,652.63元,冲减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114,465.26元,调减2015年初未分配利润1,030,187.37元。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禹城市保龄宝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22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万元,公司对其拥有100.00%表决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期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青岛保龄宝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对其拥有100.00%表决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期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1、禹城市保龄宝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青岛保龄宝进出口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宗利 2016年2月24日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公告编号:2016-016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2月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2月24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宗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刘伯哲、齐庆中、宿玉海、聂伟才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16年2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16年2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6年2月2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和信审字(2016)第00016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5年末实现营业收入119,628.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36%;实现净利润4,094.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76%,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094.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76%。 2015年末资产总额191,355.04万元,较2014年增长8.42%;负债总额43,543.55万元,较2014年增长37.49%。 2015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748.58万元,较2014年下降23.86%。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出具了《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和信专字(2016)第000035号《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2016年2月2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033,664.4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3,603,366.4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242,170,064.45元,扣除2014年度派发现金红利11,077,680.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263,522,682.42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69,256,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22,155,3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 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转增。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结合公司2016年的经营计划,为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建议本次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69,256,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将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度-2017年度)》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2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2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6 年 3月 18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6年2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登于2016年2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2016年2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条规定, 由于保龄宝参股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行”),2013年12月1日至今,公司董事长刘宗利先生担任农商行董事的职务,所以关联董事刘宗利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2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刘宗利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12、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条规定, 由于保龄宝参股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行”),2013年12月1日至今,公司董事长刘宗利先生担任农商行董事的职务,所以关联董事刘宗利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2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刘宗利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登载于2016年2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表达了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登载于2016年2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2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4日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公告编号:2016-017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2月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2月24日下午2点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乃强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16年2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6年2月2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详见2016年2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和信审字(2016)第00016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5年末实现营业收入119,628.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36%;实现净利润4,094.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76%,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094.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76%。 2015年末资产总额191,355.04万元,较2014年增长8.42%;负债总额43,543.55万元,较2014年增长37.49%。 2015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748.58万元,较2014年下降23.86%。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033,664.4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3,603,366.4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242,170,064.45元,扣除2014年度派发现金红利11,077,680.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263,522,682.42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69,256,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22,155,3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 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转增。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表决。 5、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关于201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关于201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6年2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8、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的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一年内有效。 详细内容请见登载于2016年2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6-019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城农商行”)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前次预计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2015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 2015年5月20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 2015年0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二、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城农商行”)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 上述关于公司预计与禹城农商行的关联交易事项于2016年2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宗利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赵德九 住所:山东省禹城市汉槐街 181 号 注册资本:61886.1681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办理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拆借、外币兑换、国际结算、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办理理财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001675726841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禹城农商行总资产:1,015,159.49万元;净资产97,393.83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34,345.72万元,净利润8,697.78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3年12月1日至今,公司董事长刘宗利先生担任禹城农商行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款之规定,禹城农商行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交易内容:(一)、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共合计不超过2.3亿元,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内(自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起至2017年2月23日)。购买禹城农商行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预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7.6亿元(每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累计计算)。 (二)、公司拟继续向禹城农商行申请预计不超过1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年利率为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该贷款可根据需要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签。 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公司与禹城农商行均按照商业化、市场经济化的原则进行银行业务往来,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本次贷款的贷款年利率为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定价原则: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按照禹城农商行统一收费标准执行。 合同签订: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与禹城农商行依据上述定价原则按次签订相应合同并执行。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禹城农商行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现金管理与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禹城农商行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禹城农商行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7,000.54万元 ,其中利息收入为0.33万元;手续费为0.21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7,000万元。另截止 2016年2 月 23日,公司在禹城农商行存款余额为765.64万元(已扣除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现金管理与日常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预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禹城农商行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现金管理与日常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2、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表决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同意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6-020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2016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需要,拟在2016年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行”)预计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1340万元,另银行存款余额不超过3亿元,审批程序如下: 1、2016年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条规定, 由于保龄宝参股农商行,2013年12月1日至今,公司董事长刘宗利先生担任农商行董事的职务,所以关联董事刘宗利先生回避表决。 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2条规定,关联股东刘宗利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农商行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明细如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农商行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明细如下: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赵德九 住所:山东省禹城市汉槐街 181 号 注册资本:61886.1681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办理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拆借、外币兑换、国际结算、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办理理财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001675726841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禹城农商行总资产:1,015,159.49万元;净资产97,393.83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34,345.72万元,净利润8,697.78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3年12月1日至今,公司董事长刘宗利先生担任农商行董事的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款之规定,农商行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农商行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良好,能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并能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保障了公司在资金和利益方面的安全。此项关联交易系其日常银行业务,农商行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一直以来秉承诚信、可靠、共赢的经营理念,并早已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健全、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农商行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农商行资金业务平台,办理存款业务等。 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农商行均按照商业化、市场经济化的原则进行银行业务往来,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双方的定价原则主要是: 1、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2、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按照农商行统一收费标准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农商行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办理存款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收益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此项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均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农商行形成重大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会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独立性,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6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刘伯哲先生、齐庆中先生、宿玉海先生、 聂伟才先生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审议《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会前收到了该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专项报告,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发表对该等事项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长期以来,公司与农商行在金融业务方面进行了广泛合作,成效显著。通过其资金结算平台,有利于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财务费用。 (2)日常关联交易的影响。农商行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由农商行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的发展。 (3)本次关联交易尚待履行的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在关联董事回避情况下审议通过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4)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直以来,公司与农商行在金融业务方面均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进行广泛合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农商行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通过其稳健且宽广的金融平台,向公司提供了全面周到、细致无忧的金融服务。通过与农商行的合作,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符合公司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及长期规划发展的经营目标。基于上述意见,同意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的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4日
股票代码:002286 股票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6-021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 2 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为大连商品交易所批准的玉米淀粉指定交割厂库。公司作为国内重要的淀粉糖制造商,其中玉米、玉米淀粉、蔗糖等原材料在产品成本中占较大比重。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有效控制原料价格风险,锁定经营成本和利润,增强抗风险能力,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公司拟充分发挥指定交割厂库的平台优势,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风险投资。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建立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并按照公司已建立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三、预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玉米、玉米淀粉、白糖的标准合约。 2.业务开展期间:2016年2月24日至2017年4月31日。? 3、预计投入资金:公司保证金余额投入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 4、资金来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5、为了应对期货市场中的极端行情,公司可设立期货风险准备金,在与期货账户对接的银行账户中,预留期货账户中总资金的20%--30%作为期货风险准备金。当行情出现大幅波动导致期货账户资金不足时,期货执行部门可以直接将期货风险准备金划拨至期货账户,以应对期货价格的大幅波动,保证套保仓位安全,按计划完成期货交易。 四、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原材料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五、风险控制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套期保值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其对套期保值的额度审批权限、品种、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规定履行计划安排、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公司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就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及风险控制措施。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料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6-02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龄宝”)于2016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83号文核准,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942.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279.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28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999.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2013)汇所验字第7-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截至2016年2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44,338.90万元,具体投入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5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募集资金余额存放情况 截止2016年2月15日,公司已经实际投入使用募集资金44,338.90万元,加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含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2,948.91万元,扣减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0,609.29万元(其中理财未到期本金金额10,000.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规定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其他重大事件管理第一节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且该等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继续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一年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一年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经过审慎核查后 认为:保龄宝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等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保龄宝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保龄宝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6-023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报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09] 738号文《关于核准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通过主承销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0.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1,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5,913,85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5,286,150.00元。本公司于2009 年8月24日收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2009)汇所验字第7-004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2015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下转B35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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