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6-015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2月19日以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长鸿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原财务总监黄良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颖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张颖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2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张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4日 附件: 张颖女士,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8年4月至2005年12月浙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2006年1月至2006年8月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项目经理,2006年9月至2016年1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高级项目经理、经理、高级经理、合伙人。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截止2016年2月24日,张颖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颖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6-016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黄良彬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良彬先生因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及内部工作调整需要向董事会申请辞去所担任的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黄良彬先生继续在公司从事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黄良彬先生任职财务总监期间的勤勉尽责和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颖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张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4日 附件: 张颖女士,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8年4月至2005年12月浙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2006年1月至2006年8月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项目经理,2006年9月至2016年1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高级项目经理、经理、高级经理、合伙人。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截止2016年2月24日,张颖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颖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6-017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采购框架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作概述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承接了德国采埃孚股份公司(ZF Friedrichshafen AG)(以下简称"采埃孚")高铁动车传动件研制项目,并签订了高铁变速箱齿轮小批量样品合同,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24日巨潮资讯网《关于获得CRH380高铁齿轮样品供货合同的公告》相关公告。经过努力,公司为采埃孚提供的高铁变速箱齿轮样品成功获得采埃孚检测通过,现开始进入批量供货阶段。 近日,采埃孚收到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变更确认结果通知书(项目编号:R20140188),同意采埃孚将高铁变速箱关键零部件之输入轴、输出轮增加机加工制造商变更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此,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共赢发展的原则,于2016年2月24日由采埃孚在中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采埃孚(天津)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埃孚(天津)")与本公司签署《采购框架合同》,就双方在高铁变速箱齿轮产品批量供货方面的合作事宜进行约定,以建立双方在高铁领域互赢合作,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此次合作,公司成为采埃孚上述高铁变速箱核心零部件全球唯一供应商,打破了长期以来高铁变速箱核心零部件依赖进口的局面,标志着公司高铁齿轮产品已达国际先进水平,站在了轨道交通传动部件制造领域的前沿。同时,双方还就中国轨道交通项目中的其他传动零部件和关键核心部件,达成后续合作路径。 现将本次合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签约方介绍 公司名称:采埃孚(天津)风电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区高新大道78号 关联关系:公司与签约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德国采埃孚股份公司(ZF Friedrichshafen AG)总部位于德国Friedrichshafen市,为全球500强企业,是全球汽车行业的合作伙伴和零配件供应商,专业提供传输、转向、底盘系统等汽车零配件,其汽车动力传动系统和底盘技术具有世界领先地位。 采埃孚(天津)风电有限公司属于德国采埃孚股份公司(ZF Friedrichshafen AG)在中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其拥有风电和高铁核心技术,为中国定向研发的时速350公里以上高铁齿轮箱,广泛用于京沪、京广、京沈、京哈等高速铁路、在高寒环境行驶的高速机车,打破了长期依赖整机进口的局面,在国内市场占有较大的份额。 三、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采埃孚(天津))指定乙方(公司)为所承接的高铁项目的关键零部件输入轴、输出轮增加机产品的提供商,在乙方满足甲方合理商务和技术要求情况下,支持乙方为该产品的全球唯一供应商。 2、甲方在上述指定产品外的、所承接的中国轨道交通项目中,就涉及的传动零部件或其他关键核心部件,在满足商务、技术准入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由乙方提供的产品。 3、甲方根据所属各项目进展及中国中车采购要求,及时与乙方联系,确定产品的规格、品种、数量、品质等相关要求,以及合理的采购价格。 4、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9年2月28日。本合同自生效日起,双方同意每三年依据市场变化续签采购框架合同。 5、甲方承诺:严格执行本协议所约定之内容,在约定合作期限内,采购并使用乙方依协议约定提供的产品。甲方协同与支持乙方就合作项目开展相关的技术改造和提升,以及相关产品的研发。 6、乙方承诺:严格执行本协议所约定之内容,承诺按甲方要求,及时、保质、保量,在本协议约定合作期限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 四、对公司影响 作为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轨道交通领域,正处于我国干线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网络和城市轨道交通的快速建设期。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我国政府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为轨道交通建设创造了巨大市场需求。为此,国家相继推出《中国制造2025》、《国家铁路"十二五"发展规划》、《"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将轨道交通装备列为重点领域,并提出"到2020年40%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实现自主保障,到2025年,70%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实现自主保障,部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大力发展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轨道交通装备,到2015年,掌握先进轨道交通核心技术,全面实现轨道交通装备产品自主设计制造,到2020年,轨道交通装备技术水平国际领先"。 齿轮箱是轨道交通列车动力传动的关键设备,是高速动车组的十大配套技术之一,也是动车组传动系统中最重要的传动环节之一。目前我国的高铁齿轮箱供应主要被国外制造商垄断,一旦国内企业攻克核心零部件技术难关,进口替代效应将会给企业带来广阔的增长空间。公司作为行业内领先的齿轮制造商,与德国采埃孚从2005年开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此次认证通过,表明公司已成功掌握了高铁动车齿轮加工中的技术难点。本次合同的签订,将促使公司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进入批量生产阶段,抢占轨道交通齿轮箱传动部件国产化先机,为公司在该领域市场领先地位的确立,以及提升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采购框架合同的签署,为公司布局轨道交通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是公司构建大交通核心传动部件产业的重要举措,对公司确立轨道交通精密零部件的先行地位的打下坚实基础。 本合同为框架合同,公司将根据项目合作具体情况,按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在今后的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持续披露与采埃孚的后续合作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4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