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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金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6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确认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因遗漏了关联方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现补充说明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5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5年4月3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15年度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控股”)及其子公司,以及与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益维”)之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3.11亿元,本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8.91亿元,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54.83%。
2、2016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新年度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应建仁、燕根水、俞斌、杨海峰依法回避表决。
3、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类别和预计金额:
交易类别主要为销售产品,预计2016年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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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截至2016年2月20日,本年度公司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12,82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陆亿陆仟万元
法定代表人:金浙勇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汽车配件(发动机除外)、模具、电机产品、五金工具、家用电器、仪器仪表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开发、制造、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金属材料(危险品除外)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住所: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
2、公司名称: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陆仟捌佰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金浙勇
主营业务:轻型客车制造、销售;汽车配件(不含发动机)、拖拉机配件、模具、钣金件、电机产品、五金工具、家用电器、仪器仪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开发、制造、加工、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电子产品设计、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住所: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292,952.20万元,负债总额为1,106,709.65万元 ,净资产为186,242.54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751,555.53万元,净利润为33,489.9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公司名称:长沙众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应金永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
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祥科技园
4、公司名称: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贰仟壹佰叁拾叁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金浙勇
主营业务: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维修汽车发电机及零部件。
住所: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607,566.70万元,负债总额为590,119.96万元,净资产为17,446.7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1,263,786.88万元,净利润为19,574.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公司名称: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柒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金浙勇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汽车整车车身的前围、侧围、顶盖、地板总成焊接及车身总成焊接,汽车车身涂装(车身试装总成)。零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住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津路501号U2库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00,152.89万元,负债总额为 229,893.66万元 ,净资产为70,259.2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 157,953.10万元,净利润为1,640.6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公司名称: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金浙勇
主营业务:制造:新能源汽车配件;技术开发:新能源汽车及配件;服务:新能源汽车的租赁,实业投资;汽车销售;批发、零售:汽车配件。
住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文津北路509号5幢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84,888.19 万元,负债总额为 74,834.77万元 ,净资产为10,053.4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 56,045.57 万元,净利润为 9,229.0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牛集团”)通过股权受让方式获得众泰控股5%的股权(2015年12月24日变更为持股4.8%),该等交易已经2009年12月22日召开的众泰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众泰控股为本公司核心客户之一,鉴于铁牛集团参股众泰控股之后,有可能通过控制关系对本公司施加影响形成对众泰控股的利益倾斜,为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五)之规定,将众泰控股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在报告期内,众泰控股将其持有的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及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康众泰”),并于2015年12月25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贰拾柒亿伍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金浙勇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6日
住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北湖路5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汽车配件(不含发动机),模具、电机产品、五金工具、家用电器、仪器仪表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开发、制造、销售;汽车、金属材料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铁牛集团持有永康众泰4.9091%股权,是永康众泰的股东之一。鉴于铁牛集团参股永康众泰之后,有可能通过控制关系对本公司施加影响形成对永康众泰的利益倾斜,为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永康众泰及其附属企业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2015年8月6日,杭州益维股东柳海波、章健琇将其二人合计持有杭州益维100%股权转让给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8月27日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杭州益维成为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杭州益维为永康众泰附属企业。
长沙众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为众泰控股附属企业。
(四)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永康众泰附属企业已有多年的交易经历,已形成了较为固定的交易伙伴关系,是本公司销售渠道、配套服务比较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对方的履约能力本公司表示信任。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依据市场交易价格进行定价,或是按照市场公允原则进行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购销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永康众泰附属企业销售汽车车身、仪表、线束等产品。
定价政策:按照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最终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办理入库开票后90天采用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违约责任: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订单要求履行相应的权力和义务,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将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6年 1月15日,公司与上述有业务的关联方均签署了新年度的供货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和永康众泰附属企业双方正常生产经营购销的需要。
2、交易双方将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
3、上述关联交易对于本公司巩固市场,提高经营能力以及推进效益的增长都有着积极的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审查,同意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就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16年关联交易的目的主要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有效地稳定原有产品用户,使公司生产的产品有稳定可靠的销售渠道和市场,保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预计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公司2015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3)上述预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公司未来效益的增长有着积极的作用。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4、供货合同。
特此公告。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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