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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6-008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20(以下简称:"原公告"),由于工作人员对表决票统计错误,导致部分公告内容有误,统计差错对审议结果没有影响,现更正如下: 原公告中: 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1)为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23,753,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2)为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23,101,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3%;反对583,7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7%;弃权12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0%。 (3)为嘉兴市秀洲区嘉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23,753,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更正为: 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1)为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11,382,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关联股东徐鸿、郑晓回避表决。 (2)为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10,730,6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反对583,7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弃权12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关联股东徐鸿、郑晓回避表决。 (3)为嘉兴市秀洲区嘉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17,232,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关联股东韩朔、郑晓回避表决。 上述内容的更正不会对该议案的审议结果产生影响。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更正后的《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 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4-020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1日13: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15:00--2014年4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嘉欣丝绸广场2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国建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123,806,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56%。其中: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3,753,8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4%;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2,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753,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753,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753,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4、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191,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0%;反对614,8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753,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191,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0%;反对583,7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7%;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1)为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11,382,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关联股东徐鸿、郑晓回避表决。 (2)为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10,730,6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反对583,7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弃权12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关联股东徐鸿、郑晓回避表决。 (3)为嘉兴市秀洲区嘉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17,232,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关联股东韩朔、郑晓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753,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9、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753,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753,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沈凯军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3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3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1日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的更正说明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于2014年4月21日出具了《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并于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由于工作人员对表决票统计错误,导致部分公告内容有误,统计差错对审议结果没有影响,现更正如下: 法律意见书原文为: 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7.1 审议《为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3,753,863股;反对21,600股;弃权31,1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5%、0.02%、0.03%。 7.2 审议《为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3,101,936股;反对583,727股;弃权120,9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43%、0.47%、0.10%。 7.3 审议《为嘉兴市秀洲区嘉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3,753,863股,反对21,600股,弃权31,1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5%、0.02%、0.03%。 现更正为: 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7.1 审议《为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82,556股;反对21,600股;弃权31,1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2%、0.03%。 关联股东徐鸿、郑晓回避表决。 7.2 审议《为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730,629股;反对583,727股;弃权120,9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0.52%、0.11%。 关联股东徐鸿、郑晓回避表决。 7.3 审议《为嘉兴市秀洲区嘉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232,556股;反对21,600股;弃权31,1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2%、0.03%。 关联股东韩朔、郑晓回避表决。 除上述内容,法律意见书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更正,对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被审议通过的表决结果未造成实质影响,对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的法律意见结论未造成实质影响。由此引起的不便,本所深表歉意。 特此说明!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黄宁宁 经办律师: 宣伟华 律师 周晓菲 律师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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