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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控股")于2015年11月12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万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并办理了质押手续(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1月14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2016年2月26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尤夫控股通知,尤夫控股已于2016年2月25日将上述质押给招商银行的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股份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本次解质押后,尤夫控股尚在质押的公司股份为7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3%。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6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控股股东——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拟出售股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经申请,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1月11日下午开市起停牌。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1月16日、1月23日、1月30日、2月6日、2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此次控股股东出售股权的交易对手方为苏州正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双方就交易标的、作价原则、款项支付方式及步骤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尽调工作在有序开展,进程已过半;收购方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并已委托律师起草《股权收购协议》初稿;公司控股股东积极配合尽调,已着手清理相关债权债务,陆续归还银行等机融机构的借款,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及时办理解质手续。 鉴于上述事项操作尚需时日,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本次控股股东出售股权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在未来五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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