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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专用装备、新型建筑节能专用设备、轻纺专用设备、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装备等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和直销方式,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负责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制造和提供项目一站式解决方案。公司系中国太阳能光伏设备优秀供应商、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最具影响力企业、中国建材机械行业20强企业、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光伏产业联盟首批发起单位、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1、太阳能光伏专用装备制造业务 主导产品主要为:JJL系列太阳能多晶硅铸锭炉、JXP 系列多晶硅线剖锭机、JXQ 系列多线切割机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太阳能多晶硅铸锭、剖方、切片等制造加工领域。目前,公司具有从光伏装备开发、工艺技术研究、上下游产品延伸研发等技术优势和“产业化、系列化、成套化”的生产能力,在产能、规模、装备及技术实力方面均位于行业前列,产品市场占有率达40%以上。 2、新型建筑节能专用设备制造业务 主导产品主要为:建筑建材机械产品和钢结构专用装备二大类,其中,建筑建材机械产品主要有:琉璃瓦机系列、压型板机系列、复合板机系列、C型檩条机系列、Z型檩条机系列、数控折边机系列、钢承楼板机系列等;钢结构专用装备主要有:JGH 波纹腹板H型钢全自动焊接生产线、JF 100系列聚氨酯、岩棉酚醛复合板生产线、JGH 自承式钢模板成套生产线、JH H型钢焊接生产线、系列纵横剪生产线等,产品主要用于新型墙体材料、保温隔热材料、轻重型钢结构产品的制造加工。产品多次获国家、部、省、市、县科技进步奖,畅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产品市场占有率达40%以上。 3、轻纺专用设备制造业务 主导产品主要为:JGT系列假捻变形机、JGR系列转杯纺纱机、HKV141系列包覆丝机、HKV101系列络筒机、HKV151系列花式捻线机、JGW系列精密络筒机等。主要应用于纺织用纱的前道加捻及纱线加工,其中,HKV系列包覆丝机市场占有率达65%以上。 4、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装备制造业务 主导产品主要为:碳纤维成套生产线,该生产线以12K、24K及以上原丝为原料,具备年生产1千吨以上碳纤维生产能力,整条生产线核心设备和工艺采用德国、意大利等国外知名公司为供应商,整线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其所生产的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汽车交通、航空航天、武器装备、风力发电、医疗器材以及建筑等军工和民用领域。2015年11月,公司首条千吨级碳纤维成套生产线与浙江精业新兴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了《产品销售合同》。 截至到报告期末,公司主要盈利均来源于上述专用装备。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是国内企业生存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一年,这一年,国内经济一直处于增速换档、转型阵痛、过剩产能消化的“三期叠加”中,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出现了许多风险征兆,坚守住系统性风险成为确保中国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头等大事。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国内工业企业都面临综合成本上升、市场需求不足、融资困难等现象,精功科技也不例外,但令人欣喜的是,在面对外部环境所带来的多重压力和挑战下,全体精功人精诚团结、迎难而上,以产业转型为主线,内抓管理、外拓市场,适应经济发展新状态,加快新产品研发培育、新项目的实施,开发了一批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新产品、新技术,首条千吨级碳纤维生产线已推向市场,使企业实现了平稳运行,为公司“十三五”期间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65133.42万元(不含税,下同),比上年同期的90186.77万元下降27.78%;合并营业成本48271.7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5.66%;销售费用2388.0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7.72%;管理费用8076.2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05%;财务费用1807.3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2.38%;201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320.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7.30%。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 ■ [注]:经公司2015年12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5,000万元设立子公司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占100%。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际缴付出资。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金越顺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1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2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16年2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周忠益先生、独立董事章靖忠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越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037,102.40元,根据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803,710.24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0,888,951.67元,2015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122,343.83元。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 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66,122,343.83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16-013的公司公告。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6-014的公司公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的核查意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2015年度公司高管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公司高管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以5票赞成(4名关联董事金越顺先生、孙卫江先生、金力先生、周忠益先生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6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6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2016年度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不含税,不含本数),其中公司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专用设备及零配件、劳务等金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零配件、劳务等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上述协议到期后协议各方可以续签,2017年1月1日至续签前的关联交易参照该协议的规定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6-015的公司公告。 12、以5票赞成(4名关联董事金越顺先生、孙卫江先生、金力先生、周忠益先生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6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6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2016年度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不含税,不含本数),其中公司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专用设备及零配件、劳务等金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零配件、劳务等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上述协议到期后协议各方可以续签,2017年1月1日至续签前的关联交易参照该协议的规定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6-016的公司公告。 1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具体范围内决定其审计费用。 1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16年度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经与相关金融机构洽谈后达成意向,2016年度,公司计划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在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之日起的一年授信期限内,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办理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信用证、银行保函等。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上述银行实际授信情况,代表公司办理银行贷款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意公司前述贷款所需的担保以采用现有厂房、土地等固定资产抵押或信用方式解决。对于公司超过上述银行贷款规模70,000万元的新增部分贷款,公司必须全部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6-017的公司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7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2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2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16年2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新英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6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6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2016年度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不含税,不含本数),其中公司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专用设备及零配件、劳务等金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零配件、劳务等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上述协议到期后协议各方可以续签,2017年1月1日至续签前的关联交易参照该协议的规定执行。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6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6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2016年度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不含税,不含本数),其中公司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专用设备及零配件、劳务等金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零配件、劳务等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上述协议到期后协议各方可以续签,2017年1月1日至续签前的关联交易参照该协议的规定执行。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公司六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2月27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4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1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2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397.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5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47.2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5月13日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了天健验〔2011〕170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45,875.0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327.87万元)。其中2011年度使用26,424.26万元,2012年度使用2,866.35万元,2013年度使用2,505.47万元,2014年度使用470.19万元,2015年度使用13608.8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为13,421.14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0.13%)。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04年10月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予以实施。2008年3月,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在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后予以实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等的监督。同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于每季度末对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审核,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专户”),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新能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2011年6月3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精功新能源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监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核查,公司 “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3月10日完成销户,相关资金已转到公司基本帐户(其中定期存单6043.05万元);“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搬迁暨太阳能多晶硅切片生产线技改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3月25日完成销户,相关资金已转到公司基本帐户;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3月10日完成销户,相关资金已转到公司基本帐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搬迁暨太阳能多晶硅切片生产线技改项目”转让 经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在转让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给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后,由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的“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搬迁暨太阳能多晶硅切片生产线技改项目”也一并转让。上述议案业经2014年10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期末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100.59%,原结存余额0.62万元已补充精功新能源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2、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13,383.11万元(其中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12,541.05万元,已完工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842.06万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承诺已完工募投项目应付未付款项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该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和进度做出的,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公司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实际节余13,421.14万元(其中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12,766.74万元,已完工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654.40万元),均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7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6年2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3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24日-2016年3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下午15:00 时至2016年3月25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3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80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809号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030) 4、登记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6。 2、投票简称:精功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3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精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伟明 夏青华 电话: 0575-84138692 传真: 0575-84886600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809号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030) 2、会议费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7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 否( ) 对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指示: ■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 天 注: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X”;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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