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6-003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快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计算。其中,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总股本578,126,467股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总股本569,479,300股计算。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遵循年初制定的经营思路和经营策略,重抓执行工作,实现营业总收入2,746,501,501.3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69%;营业利润568,811,642.8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26%;利润总额578,151,305.7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4,410,026.0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93%。 2、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900,948,773.31 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3.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393,308,664.23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3.05%。报告期末,公司股本为578,689,800股,较报告期初增加32.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13名激励对象完成了第三个行权期共676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及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2015年10月22日披露的《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6-00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2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现场出席董事6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3人(分别为章卡鹏先生、罗文花女士、章击舟先生)。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红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董事金红阳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推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向57名激励对象授予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对本次激励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意见、法律意见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刊登于2016年2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联董事金红阳先生回避表决。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金红阳先生回避表决。 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如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办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及不得转让的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处理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制度或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权利的除外。 上述全部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相关程序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有关独立意见。 3、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6-005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2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国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认真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中层管理骨干以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3、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和直系近亲属。 4、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2月27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