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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6-006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处于高速发展期,不断开拓市场、开发新项目、控制成本费用,故本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大幅上升。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回款情况良好。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公告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的业绩为:预计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103.03%至145.53%;预计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21,500万元至26,000万元。 2015年业绩快报中的净利润为27,546.39万元。业绩差异主要系2015年第四季度工程项目完工进度超过预期进度,导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等增加。 最终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陆永、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顾彤莉、会计机构负责人秦静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签字的内部审计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6-007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次协议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6年2月25日,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电子”或“甲方”)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致力于建立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一、合作方情况介绍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民用雷达整机及其配套产品、无线通信设备等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以及集成电路设计、销售,作为一家高科技上市公司,在气象检测,空中交通管制、平安城市等电子工程领域的技术、产品、生产和系统化解决方案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公司与四创电子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雅百特和四创电子作为各自行业领域的龙头企业,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达成长期合作关系: 1、国内、国际民航机场建设业务 甲乙双方互相帮助,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争取国内、国际机场建设项目,同时协助对方取得相关项目的分包业务。 2、太阳能光伏电站业务 甲乙双方互相支持,共同拓展太阳能光伏电站业务,充分发挥各自的地域优势,协助对方取得相关项目的分包业务。 3、甲乙双方将在智能建筑、智慧城市以及平安城市等业务领域进行紧密合作。 4、甲方力争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协助乙方合法取得合同总额不低于3亿元的工程项目。 5、甲乙双方在其他相关业务领域或技术服务等方面进行紧密合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公司在机场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智能建筑、智慧城市以及平安城市等领域业务的进一步拓宽和开展,两家上市公司的强强联合,将在各自优势领域不断寻求新的机遇,结合企业发展的需求,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有效提升公司的形象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此次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体现了合作双方对未来发展战略意向,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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