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3月1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2016年第1号招募更新说明书摘要

2016-03-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15年5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67号)准予注册,进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16日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每百份基金净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中央银行的利率调整和市场利率的波动构成本基金的利率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及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属于低风险、低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

  4、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对于选择买卖的投资人而言,交易费用和二级市场流动性等因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投资人的投资收益。如本基金销售机构未免除本基金的交易费用,则会降低投资人的投资收益;另外,二级市场的价格受供需关系的影响,可能高于或低于基金的份额净值,形成溢价交易或折价交易。当溢价交易时,买入份额的投资人以高于份额净值的价格买入本基金,投资收益可能减少,而卖出份额的投资人以高于份额净值的价格卖出本基金,投资收益有望增加;当折价交易时,买入份额的投资人以低于份额净值的价格买入本基金,投资收益有望增加,而卖出份额的投资人以低于份额净值的价格卖出本基金,投资收益可能减少。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可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要求对本基金当日的申购及/或赎回申请进行总量控制,所以投资人可能面临无法及时申购及/或赎回本基金的风险。

  5、正常情况下,本基金T日申购份额,T+2日可赎回或卖出;T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当日可赎回或卖出。

  6、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7、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8、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9、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10、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月1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法定代表人:赵如冰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设立日期:2003年6月12日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电话:(0755)823703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传真:(0755)22381339

  联系人:杨皞阳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

  公司设立了两个专门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整体运营风险的控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设置如下部门:股票投资部、固定收益部、国际投资部、量化及ETF投资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渠道销售部、机构客户部、ETF销售部、市场服务部、产品开发部、交易管理部、基金事务部、信息技术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行政部、法律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办公室。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1、股票投资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进行国内股票选择和组合的投资管理。

  2、固定收益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进行国内债券选择和组合的投资管理并完成固定收益的研究。

  3、国际投资部:主要负责与QDII、QFII等国际业务相关的投资管理、国际合作和培训等业务。

  4、量化及ETF投资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以严谨的量化投资流程为依托,负责各类主动和被动量化产品的投资管理。

  5、专户投资部:负责完成一对一、一对多等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管理。

  6、研究部:负责对宏观经济、行业公司及市场的研究。

  7、渠道销售部:负责公司产品在各银行、券商等渠道的销售。

  8、机构客户部:负责公司产品在机构客户等渠道的销售。。

  9、ETF销售部:负责公司ETF类产品的销售及服务。

  10、市场服务部:负责公司市场营销策略、计划制定及推广,电子商务和客户服务管理等工作。

  11、产品开发部:负责基金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的设计、开发、报批等工作。

  12、基金事务部:负责公司产品的注册登记、清算和估值核算等工作。

  13、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的计算机设备维护、系统开发及网络运行和维护。

  14、交易管理部:负责完成投资部下达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事前的风险控制。

  15、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招聘、薪资福利、绩效管理、培训、员工关系、从业资格管理、高管及基金经理资格管理等。

  16、财务行政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及日常行政事务管理。

  17、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管理和基金运作合规性进行全方位的监察稽核,并向公司管理层和监管机关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法律监察稽核报告。

  18、总经理办公室:主要受总经理委托,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并负责公司日常办公秩序监督、工作项目管理跟进等,并负责基金风险的评估、控制及管理。

  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赵如冰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曾任葛洲坝水力发电厂主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葛洲坝至上海超高压直流输电葛洲坝站站长、书记,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办公室主任兼外办主任,华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中住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等职。2009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

  罗德城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通银行信用分析师、花旗银行投资管理部副总裁、Capital House亚洲分公司的董事总经理。1992至1996年间出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管理委员会成员,并于1996至1997年间担任公会主席。1997至2000年间,担任香港联交所委员会成员,并在1997至2001年间担任香港证监会顾问委员会成员。现任景顺集团亚太区首席执行官。

  黄海洲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1992年9月起,历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会计、工程管理部员工、人力资源部干部,新江南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5月起担任长城证券副总经理,现任长城证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许义明先生,董事,总经理,金融工程学硕士。曾先后就职于前美国大通银行香港、台湾及伦敦分行财资部,汇丰银行中国区财资部;也曾担任台湾景顺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香港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中华区业务拓展总监等职务。2009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伍同明先生,独立董事,文学学士(1972年毕业)。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HKICP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香港执业会计师(CPA)、加拿大公认管理会计师(CMA)。拥有超过二十年以上的会计、审核、管治税务的专业经验及知识,1972-1977受训于国际知名会计师楼“毕马威会计师行”[KPMG]。现为“伍同明会计师行”所有者。

  靳庆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曾担任中信律师事务所涉外专职律师,在香港马士打律师行、英国律师行C1yde & Co. 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发起设立信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合伙人。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晓西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国务院研究室宏观经济研究司司长。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经济学部召集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天广先生,监事,金融学学士,注册会计师、律师。1996年7月至1997年8月分别在万科财务顾问公司、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工作;1998年起历任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任副处长、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投行部总经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行总部总经理等职务。2012年2月进入长城证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银行事业部总经理,现任长城证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郭慧娜女士,监事,管理理学硕士。曾任伦敦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核数师,历任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主管、业务发展部副经理、企业发展部经理、亚太区监察总监。现任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行政官。

  邵媛媛女士,监事,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深圳市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计财部。现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

  赵春来先生,监事,经济学硕士。曾担任阳光基金公司研究部研究员;先后任职于国信证券基金债券部、投资管理部、投资研究部、风险监管部、投资管理总部等部门,从事宏观经济、股票债券研究、行业公司研究,投资业务风险监管,自营投资交易、管理等工作;也曾担任交银施罗德基金交易部交易主管。现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赵如冰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许义明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周伟达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联博香港有限公司分析员、中国研究总监兼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亚洲(除日本外)增长型股票投资负责人、高级副总裁,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总裁。2014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毛从容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先后任职于交通银行深圳市分行国际业务部,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债券小组组长。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康乐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组合管理部投资经理、国际业务部投资经理,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经理、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2011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奇伟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实业部高级项目经理,长盛基金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2005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吴建军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2003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焕喜先生,副总经理,投资与金融系博士。历任武汉大学教师工作处副科长、武汉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讲师,《证券时报》社编辑记者,长城证券研发中心研究员、总裁办副主任、行政部副总经理。2003年加入本公司,曾担任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皞阳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经理、监察稽核高级经理、总监助理。2008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简历

  袁媛女士,经济学学士、硕士。曾任职于齐鲁证券北四环营业部,也曾担任中航证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安信证券资产管理部投资主办等职务。2013年7月加入本公司,担任固定收益部资深研究员;自2014年4月起担任基金经理。具有8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成念良先生,管理学硕士。曾担任大公国际资信评级有限公司评级部高级信用分析师,平安大华基金投研部信用研究员、专户业务部投资经理。2015年9月加入本公司,自12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具有6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5、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曾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

  无。

  6、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兼任其他基金基金经理的情况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袁媛女士同时兼任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景颐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成念良先生同时兼任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和景顺长城景颐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7、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姓名及管理时间

  无。

  8、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本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各投资总监、研究总监、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许义明先生,总经理;

  周伟达先生,副总经理;

  毛从容女士,副总经理;

  余广先生,股票投资部投资总监;

  黎海威先生,量化及ETF投资部投资总监;

  刘彦春先生,研究部总监;

  杨鹏先生,股票投资部投资副总监兼基金经理。

  9、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成立日期:2007年1月26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25号

  注册资本:75.37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4】629号

  联系人:李蔚

  联系电话:010-66568278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证券行业领先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提供商,提供经纪、销售和交易、投资银行等综合证券服务。2007年1月26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4家国内机构投资者共同发起正式成立。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本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37亿元。公司于2013年5月22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控股股东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银河证券托管部管理团队具有十年以上银行、公募基金、证券清算等金融从业经验,骨干员工从公司原有运营部门抽调,可为客户提供更多安全高效的资金保管、产品核算及产品估值等服务。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银河证券托管部于2014年1月正式成立,在获得证券监管部门批准获得托管资格后已可为各类公开募集资金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托管部拥有独立的安全监控设施,稳定、高效的托管业务系统,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同时秉承公司“忠诚、包容、创新、卓越”的企业精神,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履行基金托管职责。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银河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

  (1)托管业务的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3)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使托管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完整,实现托管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不断改进和完善内控机制、体制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提高业务运作效率和效果。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公司针对资产托管业务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公司审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开展该业务的相关部门进行稽核检查,评估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银河证券托管部制定投资监督标准与监督流程,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约定,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履行对托管资产投资运作的监督职责。

  投资监督可以为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主要内容包括:1.对托管资产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进行监督;2.对托管资产的核算估值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约定进行监督;3.对托管资产的资金运用、计提和支付各类费用等情况进行监督;4.对托管资产是否存在透支行为、应收款项是否及时足额到账进行监督;5.对托管资产的收益分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托管协议的约定进行监督;6.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约定的监督事项。

  公司在对托管资产的投资运作监督过程中,发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约定的事项,应当履行通知管理人、报告监管部门等程序,并持续跟进管理人的后续处理,督促管理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简称“一级交易商”)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李春芳

  电话:0755-835160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400 6666 888

  网址:www.cgws.com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 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www.gtja.com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王君

  电话:0991-7885083

  传真:0991-2310927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柯延超

  联系电话:0591-38507950

  传真:0591-38507538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0)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人代表:谢永林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21-33830395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1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宋歌

  电话:021-68778808

  传真:021-68778108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1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网址:www.hfzq.com.cn

  (1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热线: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4890208

  客户服务电话:0931-96668,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60838995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16)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客服电话:400 809 6096

  公司网站: www.swsc.com.cn

  (1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8)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0755-23838750

  传真:0755-23838750

  客服电话:400-888-1888

  网址:www.fcsc.com

  (1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孙秋月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2.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变更、增减发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袁璐

  联系电话:021-5840989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俞伟敏

  四、基金的名称

  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保持基金资产相对低风险和相对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

  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及超级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大额存单;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整体资产久期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未来利率变动的合理预判,结合基金未来现金流的综合预期,以及投资者行为分析,动态决定和调整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具体而言,本基金利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综合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全球经济发展形势、国内经济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物价水平变动趋势、利率水平和市场预期、通货膨胀率、货币供应量等,对短期利率走势进行综合判断;同时分析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主流资金的短期投资倾向、债券供给、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资金互动等;同时本基金区别于普通货币基金,需要加强对基金未来现金流以及投资者行为的综合分析。

  2.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是指基金组合在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实现基金流动性需求并获得投资收益。

  通过对各类别金融工具政策倾向、税收政策、信用等级、收益率水平、资金供求、流动性等因素的研究判断,来确定并动态调整投资组合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现金等各类属品种的配置比例,以满足投资人对基金流动性的需求,并达到获取投资收益的目的

  3.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层面,将首先考虑安全性和流动性因素,优先选择高信用等级的流动性好的债券品种以规避违约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在此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在正确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找出收益率明显偏高的券种,并客观分析收益率出现偏离的原因。若出现因市场原因所导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平,则该券种价格出现低估,本基金将对此类低估值品种进行重点关注。此外,鉴于收益率曲线可以判断出定价偏高或偏低的期限段,从而指导相对价值投资,这也可以帮助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于定价低估的短期债券品种。

  4.套利策略

  由于市场环境差异、交易市场分割、市场参与者差异、资金供求失衡、流动性等因素造成不同交易市场或不同交易品种出现定价差异现象,从而使债券市场上存在套利机会。在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将在充分验证这种套利机会可行性的基础上,适当参与市场的套利,捕捉和把握无风险套利机会,以获取安全的超额收益。

  5.回购策略

  (1)息差放大策略:该策略是指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机会通过循环回购以放大债券投资收益的投资策略。该策略的基本模式是利用买入债券进行正回购,再利用回购融入资金购买收益率较高债券品种,如此循环至回购期结束卖出债券偿还所融入资金。在进行回购放大操作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公司内部各项风控指标,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逆回购策略: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合适的短期资金需求激增的机会,通过逆回购的方式融出资金以分享短期资金利率陡升的投资机会。

  6.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保持高流动性的特性,将建立流动性预警指标,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同时,密切关注本基金申购/赎回、季节性资金流动、新股申购、日历效应等情况,适时通过现金留存、提高流动性券种比例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提升基金资产的整体变现能力。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本基金定位为现金管理工具,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采用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银河证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经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其中包含货币基金定期存款1,030,000,000.00元。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为100元。

  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也不存在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8.3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4 其他资产构成

  ■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

  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货币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按日结转份额。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5年7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7月16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用;

  10、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9%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9%÷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以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相关信息;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相关情况信息;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

  4、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的生效日的相关信息;

  5、在“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部分,更新了本基金上市交易的相关信息;

  6、在“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办理时间的相关信息;

  7、在“十一、基金的投资”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

  8、更新了“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

  9、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近期发布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目录,目录更新至2016年1月16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16版)
   第A002版:综 合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机 构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中国股市历史回眸系列之一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市 场
   第A010版:基 金
   第A011版:数 据
   第A012版:数 据
   第A013版:信息披露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A017版:信息披露
   第A018版:信息披露
   第A019版:信息披露
   第A020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2016年第1号招募更新说明书摘要

2016-03-01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