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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证券代码:002537 公告编号:2016-019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2月23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2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现场出席表决的董事8人,独立董事徐国亮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朱宏伟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国平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日照兴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称“兴业汽配”)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兴业汽配为扩大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办理银行授信不超过5,000万元,可基本满足其目前生产经营需要,符合本公司及兴业汽配的整体利益。目前兴业汽配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且担保事项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未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按照对兴业汽配60%的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担保,担保公平,同意上述担保。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近日,公司原外资股东日本Metal One Corporation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企业类型拟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同时,公司根据工商部门出具的最新营业执照,对原营业执照号码进行了调整,另外,根据需要,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了修订,具体以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为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3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因修改公司章程,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特提议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3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6-020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2月29日上午在青岛即墨市青威路162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23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伟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日照兴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符合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6-021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扩大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日照兴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称“兴业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兴业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办理银行短期借款不超过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与平安银行李沧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按照公司60%持股比例为兴业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借款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兴业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1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361.09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河山驻地北、潮石路东侧(隋家官庄村),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国平。主营业务:汽车和农用车零部件生产、销售;特种气瓶(仅限于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制造、销售(凭《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经营,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本公司持有兴业公司60%的股权。 2、股权结构 ■ 3、兴业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59,161.86万元 负债总额:34,733.30万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2,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4,733.30万元:) 净资产:24,428.56万元 营业收入:43,987.63万元 利润总额:3,870.50万元 净利润:3,303.6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有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由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银行共同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兴业公司为扩大其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办理银行授信5,000万元,可基本满足其目前生产经营需要,符合该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目前兴业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且担保事项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未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按照对兴业公司60%的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担保,担保公平。同意上述担保。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 上述担保不存在提供反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 ■ 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40,789.48万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占净资产的29.1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0。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9日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证券代码:002537 公告编号:2016-022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本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1、原条款为: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原青岛海立美达钢制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青岛海立美达钢制品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进行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70282400006817。 现修改为: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原青岛海立美达钢制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青岛海立美达钢制品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进行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66733419J。 2、原条款为:第七条: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现修改为:第七条: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原条款为: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钢板的剪切、冲压加工,彩涂钢板、钢制零部件、模具的开发与生产,电机、电机元件及电机零部件的开发与生产,高档五金件、水暖器材的开发与生产。产品20%外销。(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现修改为: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钢板的剪切、冲压加工,彩涂钢板、钢制零部件、模具的开发与生产,电机、电机元件及电机零部件的开发与生产,高档五金件、水暖器材的开发与生产,对外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4、原条款为: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数额、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为: ■ 现修改为: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数额、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为: ■ 公司股东为: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和社会公众股。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9日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证券代码:002537 公告编号:2016-023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2016年3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下午15:00至2016年3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青岛即墨市青威路162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16年3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青岛即墨市青威路1626号)办理登记手续。也可采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 3、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登记入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务常设联系方式: 联系人:亓秀美女士 电话号码:0532-89066166 传真号码:0532-89066196 电子邮箱:qixiumei@haili.com.cn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 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的格式附后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37,投票简称:海美投票 3、在投票当日,“海立美达”“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输入证券代码:362537; (3)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所示: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6、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它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下午15:00至2016年3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 “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 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16年 月 日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2016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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