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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2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15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公司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607,747.0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4.49%;实现营业利润34,537.5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2.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655.7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7.94%。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受外部市场环境的影响,公司液晶电视销售收入有所下降,虽然LED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略有增长,但各产品的毛利率均低于去年同期水平进而影响利润,同时,公司位于福永、沙井、松岗、光明的工厂整体搬迁至布吉下李朗兆驰工业园,使得生产受到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因人民币持续贬值,导致公司汇兑损失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

  公司整体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规模有所增长,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增长34.71%,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增加、预付收购北京风行收购款增加。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为: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在-25%-0%之间。公司2015年度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业绩预计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1、2015年第四季度公司销售订单不如预期,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2、人民币持续贬值,公司外币资产和外币负债汇兑损失大幅增加,进一步导致利润低于预期。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3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2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收到上述提案后,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2月2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通知。鉴于本次审议事项紧急,经全体董事确认,一致同意于2016年2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于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向各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顾伟先生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具体批准办理相关银行综合授信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为下属公司在相应额度内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节能照明”)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兆驰节能照明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为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兆驰”)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江西兆驰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为MTC Electronic Co.,Limited(以下简称“MTC Electronic”)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美元2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MTC Electronic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详细内容参见2016年2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6年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和子公司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方,进行折合不超过10亿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详细内容参见2016年2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开展2016年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使用期限自相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同意该事项。详细内容参见2016年2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4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3 名,由监事会主席罗桃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择机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正常的生产经营,且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详细内容参见2016年2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5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目标及实际情况,于2016年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为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节能照明”)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二)为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兆驰”)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三)为MTC Electronic Co.,Limited(以下简称“MTC Electronic”)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美元20,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1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源产品、电器产品、电工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发光二极管(LED)器件、LED背光源产品、LED照明产品、LED背光源液晶电视显示屏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持有兆驰节能照明80%的股份,兆驰节能照明的主要股东如下:

  ■

  截至到2015年12月31日,兆驰节能照明资产总额为101,965.91万元,负债总额为84,179.1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17,786.78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79,968.23万元,利润总额为5,597.88万元,净利润为5,568.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二)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3月7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区朱桥东路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经营范围:发光二极管(LED)器件、LED背光源产品、LED照明产品、LED背光源液晶电视显示屏、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电视接收器、DVD机、TFT显示器、LCD显示器、MID产品、平板电脑(不含限制项目)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电源产品、电器产品、电工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咨询、维护、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创意策划服务;代理销售有关传媒、网络的业务及相关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兆驰节能照明持有江西兆驰100%的股份。

  截至到2015年12月31日,江西兆驰资产总额为74,897.26万元,负债总额为22,778.94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为52,118.32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56,833.65万元,利润总额为6,091.97万元,净利润为 5,290.7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三)MTC Electronic Co.,Limited

  公司名称:MTC Electronic Co.,Limited

  成立日期:2011年2月10日

  注册地点:英属维尔京群岛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50,000美元

  经营范围:出口贸易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ZHAOCHI HONGKONG LIMITED (香港兆馳有限公司)持有MTC Electronic 100%的股份。

  截至到2015年12月31日,MTC Electronic资产总额为207,865.79万元,负债总额为129,818.57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为78,047.22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273,806.59万元,利润总额为3,260.43万元,净利润为3,260.4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三、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在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为兆驰节能照明向银行申请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兆驰节能照明公司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为江西兆驰向银行申请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江西兆驰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为MTC Electronic向银行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美元2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MTC Electronic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顾伟先生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负责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协议,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进军LED业务以来,在LED封装、电视背光和照明领域均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日常流动资金的周转,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提升经营业绩,有利于增强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同时,兆驰节能照明、江西兆驰及MTC Electronic均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以上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兆驰节能照明、江西兆驰和MTC Electronic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人民币50,000万元及美元20,000万元,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连同本次担保金额(美元担保金额依据2016年2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汇率中间价100美元=653.38人民币元计算)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69.2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6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16年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6年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子公司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方,进行折合不超过10亿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50%左右来自于海外,材料采购的60%左右也来自于海外,收汇或付汇主要以美元、欧元、港币等结算,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或实际汇率与记账货币汇率出现较大差异时,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使公司及海外控股子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通过在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汇兑保值,锁定汇兑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公司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二、拟投入资金、业务期间和交易品种

  公司和子公司拟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方,进行折合不超过10亿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业务品种为远期结售汇(DF),即在未来约定时间以约定汇率水平卖出人民币买入约定货币,或者买入人民币卖出约定货币的交易行为。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期外汇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除有可能根据银行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公司层面的风险

  由于影响国际金融市场汇率波动的因素众多,有可能出现人民币汇率波动超过预期的情形,公司研判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保合约方向不一致,由此带来一定的汇兑损失。但公司从事的是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目的是为了锁定汇兑成本,并且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风险可控。

  (二)市场风险

  主要风险为到期日的即期汇率优于合约中约定的远期汇率,因约定的远期汇率是已知的,汇率损失幅度在可控范围内。

  (三)流动性风险

  远期结售汇期限均根据公司未来的收付款周期(预算)进行操作,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四)履约风险

  主要是指不能按期与银行履约结汇、售汇的风险。公司的主要客户都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满足履约的需要。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应对

  (一) 公司制订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交易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二) 公司成立外汇远期交易操作小组,作为外汇远期交易业务的日常主管机构,并设置了相应的专业岗位,由资金管理部牵头负责该业务,按照《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业务操作,使得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三) 严格控制外汇远期交易的资金规模,外汇远期交易必须基于经营部门制订的外币收款及付款计划,严格按照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四) 公司拟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行为是以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董事会提出具体的风险控制要求,且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其会计核算原则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7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以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使用期限自相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 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额度: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进行投资,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对象: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公司不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也不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五)理财产品期限:由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选择。

  (六)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七)公司承诺在此项投资理财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八)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九)本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批、决策与管理程序

  在投资理财项目实施前,公司资金部负责对拟投资理财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并上报公司管理层;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资金部负责投资理财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投资盈亏情况。公司董事长为投资理财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在授权范围内签署投资理财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合同。

  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独立董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部核实的基础上,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

  (3)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 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 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2) 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3) 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4) 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自2015年1月1日至本事项审议之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一)银行理财产品

  单位:元

  ■

  (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单位:元

  ■

  注:根据《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关于“退出时信托资金的计算”约定,部分赎回的为有效的部分退出申请,只退出所申请的这部分投资本金,未结息,收益在全部退出时一并结清。2015年1月5日的赎回为全额退出,自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5日累计收益为32,328.44元;2015年3月18日的赎回为全额退出,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3月18日累计收益为74,808.74元;2015年4月29日的赎回为全额退出,2015年3月27日至2015年4月29日累计收益为638,889.27元;2015年6月10日的赎回为全额退出,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6月10日累计收益为585,117.28元。截止2016年2月29日,持有份额260,000,000.00元,相关收益待结转。

  (三)信托产品

  单位:元

  ■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对象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何时点未到期的投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并将该项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为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择机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正常的生产经营,且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8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兆驰”)提交的四项临时提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开展2016年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除上述四项新增提案外,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15),公司定于2016年3月10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2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股份61.56%的控股股东新疆兆驰发出的《关于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在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四项临时提案,分别为《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开展2016年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更新后的本次股东大会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4日(星期五)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9日至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9日15:00至3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厂房6楼会议室。

  (八)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九)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3月4日(星期五)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受托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参见 2016 年2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2、《相关主体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参见 2016 年2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主体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参见 2016 年2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4、《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参见 2016 年2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5、《关于开展2016年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参见 2016 年2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开展2016年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参见 2016 年2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议案1、2、6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3月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1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厂房6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112

  传真号码:0755-3290113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方振宇、方放

  电话号码:0755-32901130

  传真号码:0755-32901132

  电子邮箱:ls@szmtc.com.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9。

  2、投票简称:兆驰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3月10日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兆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9日15:00至2016年3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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