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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3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2月23日,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1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圆股份,证券代码:000546)已于2016年2月23日开市起停牌。根据进展情况,公司于2016年3月1日披露了《金圆股份水泥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2)。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现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资产收购,标的资产的主营业务为废旧有色金属材料,废旧黑色金属等固废、危废的回收、再利用和处置;有色金属(废旧环保泥)、贵金属的加工、销售等业务。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组织本次重组的相关方就项目的具体方案进行沟通、论证、协商。
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在停牌期间每隔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组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的原因
由于标的资产扩产所需相关资质证书尚未取得,相关手续预计在未来三个月内难以办理完成,且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及时调整工作部署,继续根据战略发展目标有序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在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之日(2016年3月7 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3月7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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