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七喜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3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6年2月20日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8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6年3月8日(星期四)下午13:30在上海市长宁区兴国路78号上海兴国宾馆主楼二楼宴会厅A召开;2016年3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16年3月7日下午15:00至2016年3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沈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2,442,392,8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3406%。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股东和股东代理31人,代表股份67,540,4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410%。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8,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2,442,364,4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339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徐鹏飞律师与张荣胜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2,344,2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91,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0%;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2,333,2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80,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8%;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2%;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2,344,2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91,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0%;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上述议案需要经过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2,344,2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91,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0%;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上述议案需要经过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选举杜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5、《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庄建 同意股份数:2,442,211,803股
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
5.02.候选人:信跃升 同意股份数:2,442,211,298股
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庄建 同意股份数:67,359,358股
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9.7319%。
5.02.候选人:信跃升 同意股份数:67,358,853股
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9.7311%。
上述议案需要经过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选举庄建 (GEORGE JIAN CHUANG)先生、信跃升(Yue Sheng Xin)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6、《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公司简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2,349,0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96,6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1%;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4%;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7、《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2,344,2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91,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0%;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8、《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2,344,2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91,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0%;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9、《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2,344,2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91,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0%;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2,344,2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91,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0%;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1、《关于修订<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2,344,2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91,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0%;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2、《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2,344,2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91,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0%;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3、《关于修订<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2,344,2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91,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0%;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4、《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2,344,2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91,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0%;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
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徐鹏飞律师与张荣胜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3、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9日
本版导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3-09 | |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6-03-09 | |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3-09 | |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