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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5版) 苏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711室 法定代表人:徐建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空气分离设备运行管理服务;空气分离设备维修;空气分离设备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通用机电设备的配件销售,氧(液化的)、氮(液化的)、氩(液化的)的销售(不含储存,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1、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料结构调整技术改造项目II期46,000m3/h空分投资供气项目 项目拟建地址:张家港市金港镇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华昌化工厂区内 项目主体:苏州气体公司 项目内容:新建一套46,000m3/h空分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为华昌化工提供长期的供气服务,并收取相应的费用 建设周期:19个月 供气期限:15年 2、项目投资情况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29,5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 项目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中,公司拟利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29,500万元。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测算,本项目全面建成达产后,正常供气情况下预计年均实现销售收入23,957万元,实现年均净利润2,783万元,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11.15%,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5.42年。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影响 上述项目的实施对扩大气体业务范围、完成国内区域性布局均具有积极意义,符合本公司进一步扩大工业气体业务的发展战略。上述投资项目可能会受相关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市场供求关系、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本公司实施上述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经营。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第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11日—2016年4月12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15:00至2016年4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4月6日(星期三)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内容需逐项审议;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 (5)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6)发行价格及定价基准日 (7)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用途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0)决议有效期限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7、关于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认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收购控股股东部分生产经营相关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相关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2016年3月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请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4月8日的8:30—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92号1119室证券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2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买入投票”; B、输入证券代码:362430 C、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备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于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序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D、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E、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A、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纵流程 1、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5分钟后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571—85869076 传真:0571—85869076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92号1119室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0014 联系人:何干良、高春凤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8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对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 ■ 注:1、请在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对于本单位(本人)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股 东 登 记 表 截止2016年4月6日(星期三)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杭氧股份(股票代码:002430)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并拟用部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收购控股股东——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集团”)部分生产经营性相关资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证券名称:杭氧股份,证券代码:002430)自2016年2月18日开市起停牌。 近日,公司收到杭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文件(市国资委简复[2016]第16号),杭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杭氧集团将其持有部分土地、房屋和设备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格由评估机构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确定。 2016年3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和公司收购杭氧集团部分经营性资产的议案。详细内容见2016年3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和《关于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公司收购控股股东部分资产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2016-01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证券名称:杭氧股份,证券代码:002430)于2016年3月9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经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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