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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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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6-03-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声 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无锡赛福天、杰昌有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如其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广东科创、深圳分享、深圳智和、广州实健、北京易联科、北京万点红、广州永坤达、楚商投资、东业咨询、叶向民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实际控制人崔志强先生及其关联方崔镇昌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林柱英、杨岳民、林奕松、刘洪刚、胡文林、王鹏飞、过惠成等7人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崔志强、崔镇昌、林柱英、杨岳民、胡文林、王鹏飞、过惠成等7人承诺:(1)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如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6、除前述锁定期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崔志强、林柱英、杨岳民、崔镇昌、林奕松、刘洪刚、胡文林、王鹏飞、过惠成等9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1、本次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1、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2、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确保公司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满足当年现金分红的条件下,若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或者公司认为需要适当降低股价以满足更多公众投资者需求时,公司董事会可同时考虑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本章程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独立董事且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并经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2、未来三年分红回报具体计划

  如公司顺利实现上市,则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上述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计划将在公司上市后实施,并根据公司上市进度相应顺延。

  三、根据公司2012年11月16日通过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相关规定,优化投资回报机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钢丝绳与索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电梯用钢丝绳、起重用钢丝绳、钢丝绳索具和合成纤维吊装带索具,主要应用于电梯、工程机械、海洋工程、港口码头、物流仓储等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电梯用钢丝绳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60%左右,其市场来自于电梯新梯配套和在用梯维保市场的贡献。一方面,电梯新梯配套的市场容量与房地产行业、建筑业等行业的景气程度的关系较为密切。基于促进房地产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的目的,自2009年底以来我国相继出台有关政策对房地产行业进行调控,对电梯行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是,调控的目的在于房地产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在我国城市化进程持续推进的背景下,报告期内电梯行业仍保持较快发展、并且从长期来看房地产行业稳健发展的趋势亦不会改变。此外,保障性住房、城镇化改造的政策推进,以及城市商业地产的进一步发展,将很大程度抵消商品房投资短期增速下滑对电梯需求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电梯市场自2001年以来一直保持较快发展,形成了截至2014年底电梯保有量超过350万台的庞大市场,这将带动维保市场的持续增长。而随着电梯维保市场的规范化,将有效保证在用梯配套用绳的按期更新速度,同时,将促使市场资源向品牌美誉度高、质量控制严格的电梯用钢丝绳生产商倾斜,从而推动钢丝绳在用梯维保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在起重用钢丝绳领域,公司通过差异化竞争策略,长期专注于工程机械等特种钢丝绳的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虽然,近阶段国内工程机械市场整体呈现低迷状态,短期内影响起重用钢丝绳的新机配套市场需求;但是,从中长期来看,在我国经济仍将保持稳定增长的背景下,国内工程机械市场仍为起重用钢丝绳的新机市场提供长期发展的潜在动力。

  公司的索具产品在国内外钢丝绳索具与合成纤维吊装带索具市场中有较为明显的综合优势,公司在海洋工程领域的行业地位较为突出,与该领域优质客户保持长期合作关系。钢丝绳索具的应用领域广阔,随着越来越多的目标下游企业从内部自制转向专业索具制造企业采购,钢丝绳索具的市场需求呈现进一步发展潜力。目前国内对合成纤维吊装带索具的承载能力和安全性能尚处于逐步了解认识的阶段,主要应用于海洋工程、交通运输等对轻便、耐磨、耐腐蚀性要求较高的领域。随着国内市场对合成纤维吊装带索具产品性能认识的逐步深入以及未来工业生产安全立法程度的不断提高,未来国内市场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2)现有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现有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等,详见招股意向书之“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通过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品品质,提升产品附加值,加强市场拓展;通过持续保障研发投入,提升技术水平;通过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等,实现增加销售收入、降低综合成本,改善经营业绩,从而减少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等对公司的影响。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公司将持续推进多项改善措施,以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一方面,公司将通过优化产品工艺、缩短工艺流程、技术设备改造升级、控制实时存货水平、协调生产与采购销售环节的衔接等手段,持续提升生产运营效率;另一方面,公司在日常运营中将加强生产成本和费用控制,降低运营成本。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市场拓展力度,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以保证公司盈利水平的稳步增长。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职务消费行为。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涉及本人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国内钢丝绳与索具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公司在承袭控股股东无锡赛福天50余年经营积累的基础上,抓住近年来电梯等下游行业的良好发展契机,依托于坚实的研发实力、稳定的产品品质和完善的服务体系,与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在电梯用钢丝绳、起重用钢丝绳细分市场以及钢丝绳索具与合成纤维吊装带索具领域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主导产品电梯用钢丝绳的主要客户为三菱、奥的斯、富士达等国际知名的电梯整机厂商,但仍面临部分行业内先进钢丝绳与索具制造商的竞争。如果公司不能继续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实现产品技术与规模的升级,持续提高在钢丝绳行业和索具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可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2)产品销售受下游行业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钢丝绳与索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与国民经济增长水平的相关性较高,宏观经济的周期性变化会对该等行业产生影响。其中,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电梯用钢丝绳的市场容量来自于电梯新梯配套和在用梯维保市场的贡献。目前已形成了截至2014年底电梯保有量超过350万台的庞大市场,这将带动维保市场的持续增长;而电梯新梯配套的市场容量与房地产行业、建筑业等行业的景气程度的关系较为密切,自2009年底以来国内相继出台有关政策对房地产行业进行调控,对电梯行业带来一定的影响。虽然,调控的目的在于房地产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在我国城市化进程持续推进的背景下,报告期内电梯行业仍保持较快发展、并且从长期来看房地产行业稳健发展的趋势亦不会改变,但是,不排除房地产宏观调控传导影响的加大或调控力度的进一步加强,而在短期内对新梯配套市场乃至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线材、线股、钢丝绳等金属制品和工业长丝等化纤制品。该等原材料主要受上游钢材价格和原油价格波动的影响。自2013年以来,钢材价格和原油价格陆续呈现下降趋势,受其影响,2013年以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有所下降。为减少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通过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制定较灵活的销售定价策略转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部分风险。但是,由于影响钢材和原油等上游产品价格的因素较为复杂,主要原材料价格走势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仍然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引致的经营风险。

  (4)债务偿还风险。2013年末至2015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46、1.63和1.58,速动比率分别为0.84、0.98和0.96。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公司近年来经营状况良好,经营业绩逐年增长,公司间接融资的渠道通畅,银行资信状况良好,所有银行借款、票据均按期偿还,无不良信用记录。虽然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公司的偿债能力,但是不排除公司经营出现波动,特别是公司的资金回笼出现短期困难时,将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5 年12 月31 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间,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公司2016年1-3月经营业绩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5%~15%,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5%~15%。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系根据赛福天有限截至2011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1年9月22日取得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00400023587)。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广会所验字[2011]第11003670021号),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6,560.00万元。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以无锡赛福天、杰昌有限、广东科创和深圳分享等12名原赛福天有限全体股东为发起人,以赛福天有限截至2011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3,619.23万元按照1:0.7011的比例折股为16,560.00万股,整体变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6,56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5,52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2,080.00万股。假设本次发行新股5,52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股东名称后的字母缩写SLS(State-own Legal-person Shareholder)代表国有法人股股东。

  (二)发起人持股数量及比例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16,560.00万股,发起人为无锡赛福天等12位股东。公司发起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

  除上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钢丝绳与索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电梯用钢丝绳、起重用钢丝绳、钢丝绳索具和合成纤维吊装带索具。

  (二)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模式向客户销售产品;少部分产品采用代理销售模式,由代理商销售给终端客户。在直销模式下,公司通过自身销售网络获取销售订单,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并为客户提供响应迅速、沟通便捷的销售支持。在代理销售模式下,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交易采用买断销售方式,公司与代理商签订年度协议,约定代理商责任与义务、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框架条款,未约定特别的退换货条款。此外,公司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建峰赛福天,负责开拓香港市场,并承担部分海外销售职能。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和代理销售模式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在货款结算方面,直销模式下,除对少量客户采取预付款或款到发货的方式进行销售外,公司针对不同客户给予差异化的信用政策,结合客户所处行业特征、经营情况、经营规模及合作时间长短、历年订单和回款情况给予一定的信用回款周期,信用期一般为30天至90天,信用期届满后客户支付货款;代理销售模式下,公司一般向代理商提供一定的铺底货款额度,超过铺底货款额度的货款当月结清。

  公司产品内销时,公司主要采取陆运、水运等方式向客户运输,运输费用由公司承担;少量客户以自提方式提取货物。公司产品外销时,公司主要采取海运方式向客户运输,公司采取FOB(离岸价)和CIF(到岸价)两种模式,在FOB模式下,运输费用由海外客户承担;在CIF模式下,运输费用由公司承担。子公司建峰赛福天在香港地区销售时主要采取陆运方式并由其承担运输费用。

  公司产品销售范围覆盖国内华东、华南、华中、华北、西北、西南地区以及香港、巴西、澳大利亚、英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不存在明显的销售半径。

  (三)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线材、线股、麻芯、工业长丝、钢丝绳等,均由公司统一自行采购,该等原材料供应行业成熟,市场竞争充分,供应保障。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钢丝绳行业

  作为消耗性材料,钢丝绳的应用领域广泛,总体市场容量巨大。由于普通钢丝绳领域的进入门坎相对较低,巨大的市场容量吸引了众多中小企业参与竞争,致使该领域竞争非常充分。但是其中大部分生产企业规模较小,不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而在特种钢丝绳领域,由于不同应用细分市场对专业化和生产工艺要求较高,具有竞争能力的企业相对较少。同时,由于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形成了不同专业应用细分市场中的差异化竞争格局。

  电梯用钢丝绳专用于电梯整机制造和维保的配套使用。电梯整机厂商出于安全性的考虑,对钢丝绳的技术工艺与产品品质要求较高,在选择钢丝绳配套供应商时,通常需要通过长期而严格的考核。因此,品牌美誉度高的电梯用钢丝绳优势企业往往更容易获得下游企业的青睐,电梯用钢丝绳领域的行业集中度相对较高。目前,本公司、天津高盛钢丝绳有限公司以及无锡通用钢绳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在电梯用钢丝绳领域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在高端电梯市场中,进口钢丝绳占据主要市场份额,随着国内优势企业不断研发创新、提高技术工艺与产品质量,该等企业逐步提高在该部分市场的市场竞争力。

  起重用钢丝绳广泛应用于工程机械、港口码头、冶金矿山、电力石化、海洋工程等行业。贵绳股份、法尔胜、新日恒力等企业是该等领域的主导企业。本公司通过差异化竞争策略,长期专注于工程机械等特种钢丝绳的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并与工程机械等应用领域的主要厂商形成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在该等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2、索具行业

  在索具行业的中高端市场,少数专业化索具生产企业基于其技术先进性和市场影响力等优势占据市场的领先地位。索具行业的低端市场由于准入门槛较低、加工工艺较为简单、产品差异性小,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本行业内,巨力索具与本公司综合实力较强,在国内外钢丝绳索具与合成纤维吊装带索具市场中优势较为明显。此外,上海正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南京大华特种带织造有限公司、上海台申织带有限公司等国内企业亦具有一定实力。在索具行业的海外生产商中,新加坡企业具有先发优势,占据一定份额,主要包括Franklin Offshore Group、Gaylin International Pte Ltd、KTL Global Limited等企业。国内优势索具企业通过较高的产品性价比优势,逐步实现对海外产品的替代效应,不断提升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

  2、房屋建筑物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房屋建筑物4处,情况如下:

  ■

  (二)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4宗,具体如下:

  ■

  2、商标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注册商标具体如下:

  ■

  ■

  ■

  ■

  注:公司对“赛福天”进行了第1类至45类商标注册,其中6、22、35类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3、专利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专利121项,其中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91项,外观设计专利4项,均由公司自主研发申请取得。公司拥有的专利权具体如下:

  ■

  (下转A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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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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