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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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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汇金转型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6年第1号)

2016-03-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

  浙商汇金转型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6月16日证监许可[2015]1244号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15年7月27日正式生效。

  二、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等等。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天水巷25号

  3、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C座1106室

  4、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5、设立日期:2013年4月18日

  6、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12】1431号

  7、联系电话:(0571)87901590

  8、联系人:金瓒

  (二)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1、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2、股权结构

  ■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

  吴承根先生,1965年7月出生,硕士,现任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金融机构监管处处长助理,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综合处、机构处、稽查处、上市处处长,浙江省人民政府金信重组工作组常务副组长。2007年1月至今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兼任浙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雪峰先生,1970年1月出生,硕士,现任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和总经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曾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资深高级分析师,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所长,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门总经理。2008年8月起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兼任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高玮女士,1968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数学系博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和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总监。历任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电脑中心副经理、市场管理总部经理、稽核部经理、职工监事,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浙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盛建龙先生,1971年6月出生,硕士,现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在杭州市民防局从事财务管理,曾历任沪杭甬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内审部副主任、主任,2006年7月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总裁助理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目前兼任浙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楼小平先生,1968年10月出生,研究生文化,现任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曾历任申银万国证券嘉兴营业部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宁波第二营业部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杭州营业部总经理、中富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兼浙江业务总部总经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新业务总部总经理,运保中心总经理、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投行总部总经理。

  (2)监事

  赵伟江先生,1964年10月出生,硕士。曾任杭州金融管理干部学院教师、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人,2006年7月起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技术总监、监事长、副总裁,目前兼任浙商期货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吴承根(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李雪峰(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高玮(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楼小平(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2、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冬先生,毕业于英国雷丁大学证券投资与银行学专业,理学硕士。拥有8年以上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浙商证券研究所和浙商证券资产管理部任职,从事行业公司研究员、投资主办等工作,现任公募基金部行政负责人。

  唐光英先生,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拥有9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投资主办,现任浙商汇金转型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3、基金管理人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公司公募基金投资执行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公司总经理李雪峰,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合规风控部行政负责人王钰,公募基金部行政负责人李冬,公募基金部宫幼林。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天水巷25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189号新城时代广场1幢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电话:(0571)87902685

  传真:(0571)87902827

  网址:www.stocke.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区7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区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电话:(0571)87901963

  传真:(0571)87901955

  网址:www.stocke.com.cn

  (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服电话:95595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号楼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fund.easymoney.com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fund.10jqka.com.cn

  (9)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层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jjmmw.com

  (1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2302室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12)上海汇付基金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埔区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

  (1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客服电话:400-858-0298

  网址:http://m.leadfund.com.cn/

  (二)登记机构

  名称: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天水巷25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571-87901972

  传真:0571-87902581

  联系人:俞绍锋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8楼

  负责人:章靖忠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1

  联系人:俞晓瑜

  经办律师:刘斌、俞晓瑜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2层

  法定代表人:王全洲

  电话:(010)82250666

  联系人:张庆栾

  经办会计师:张庆栾、李鑫

  六、基金的名称

  浙商汇金转型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

  八、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与经济结构转型推动产业升级相关的上市公司,通过精选个股和严格控制组合风险,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九、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转型驱动相关主题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所指的转型驱动主题主要是指在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科技进步、体制转变和文化革新等因素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驱动因素,主要表现为外需驱动转向内需驱动、生产驱动转向消费驱动和资本依赖驱动转向技术创新驱动,符合转型方向的上市公司中将会出现一批具备长期竞争能力的企业。本基金将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从转型的传统行业和战略新兴行业中选取股票。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充分发挥管理人的投资研究优势,挖掘出主动适应中国经济转型从而迸发出新的成长活力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大类资产配置中,将主要考虑:

  (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PPI、CPI、市场利率变化、GDP增长率和工业增加值等;

  (2)微观经济指标,包括各行业的行业数据变化情况及主要企业的盈利变化情况及盈利预期等;

  (3)市场指标,包括股票市场的估值和波动、债券市场的收益率变化、各市场与过往历史的比较和资金的供求关系变化等;

  (4)政策因素,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及其它影响证券市场的相关政策。

  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互补的研究手段,深入分析上述指标和因素,动态调整基金资产中股票和债券等类别资产的比例,有效的控制不同市场形势下的风险和收益水平。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在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时代背景下,能够主动通过选择新的经济驱动模式,适应经济增速阶段性回落的新常态,展现自身优势并取得显著业绩增长的行业和上市公司。

  1)“转型驱动”股票的界定

  中国社会当前的经济特征呈现出“新常态”,主要特点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基金管理人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领域的机会:

  金融和财税体制领域推动改革深入,使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能够得到资金支持,降低融资成本,适应转型升级的现实需求。比如,为适应需求结构变化,政府加大对与公共需求直接相关的公共领域的投资,加大与长期消费能力直接相关的基础领域投资,以此保持投资的稳定性。全面推行的营改增和消费税的改革,都有利于扩大消费,使得服务业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

  破除垄断和国有企业改革,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激活社会资本,使其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逐步提高面对已经开放的制造业和工业市场,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还远远不够,伴随着民营资本进入教育、医疗、健康和养老等需求迫切行业的限制逐步解除,平等竞争的格局将会形成,社会资本将成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主体;

  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对于传统产业链条和模式的颠覆及再造,尤其是细分领域的小平台和重度垂直的O2O领域,比如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金融、农资电商、汽车后市场等;

  新能源相关产业,主要是新能源汽车、光伏和核电,从长期来看,不仅是与传统能源的比价效应会日渐凸显,对于环境的保护作用更是重中之重;

  当前经济增速虽然放缓,但实际增量依然可观,部分企业将逐渐适应新常态,从而在战略上领先一步,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跟踪因相关政策出台和变更所推动的经济转型,并密切关注转型所驱动的传统产业改革和升级以及新兴产业的快速成长,如果业绩能够保持持续增长,将会把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将根据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和驱动的进程,动态调整投资主题的范畴界定。

  2)行业选择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以下因素,对各行业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

  高景气

  随着国家的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的具体实施,对行业的影响力逐步体现,持续跟踪相关行业的发展动向,分析各行业景气度周期的变化,合理预测行业未来盈利的趋势,选择配置有显著增长变化的行业;

  高成长

  密切跟踪行业生命周期、竞争格局和核心技术发生的重大变化,分析行业受益于转型驱动的内在发展潜力,研究行业的运营效率、经营模式对行业整体效益带来的提升,选择配置潜力更大的行业;

  由于经济转型对各行业影响的程度不同,所以各行业变化的节奏也有差异,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各行业的转型进度,从而确定并动态调整行业配置比例。

  3)个股选择

  经济转型将会逐步淘汰低效能企业,驱动企业积极转型,开拓新产品、研发新技术、推出新服务,从而拓展新的成长空间,基金管理人通过传统的定性分析手段,关注行业和公司变化的公开信息,寻找积极战略转型的上市公司,分析公司的研发能力、经营模式、公司治理、行业整合等多方面的运营管理能力,判断公司的核心价值与成长能力;

  基金管理人也会从财务状况入手,运用定量分析方法,考察市盈增长比率(PEG)、市盈率(P/E)、市净率(P/B)、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自由现金流贴现(DCF)等一系列估值指标,选择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公司;

  通过综合分析,基金管理人将发掘具备高成长能力或潜力的公司,进行重点配置。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稳健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达到规避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并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目标。

  本基金通过分析市场未来利率变化的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的方向,综合考虑不同券种的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要求等因素,构造债券投资组合。在实际的投资运作中,本基金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估值策略、类别配置策略和个券选择等多种策略,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组合进行投资,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长期稳定的风险回报。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的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等特点,在市场向下带动净值走低时,通过股指期货快速降低投资组合的仓位,从而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避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并在市场快速向上基金难以及时提高仓位时,通过股指期货快速提高投资组合的仓位,从而提高基金资产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资产池资产信用水平、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偿债能力、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和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谨慎选择预期违约率和收益相匹配且预期违约损失可承受的资产支持证券,根据资产池资产的不同属性,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前提下取得较好的收益。

  6、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和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本基金根据研究员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分析,对权证价值进行计算,选择具有良好流动性和较高投资价值的权证进行投资。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500指数收益率*7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30%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但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

  十三、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但在本报告期间投资IC1511股指期货品种,投资收益为1600元。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投资IC1511期货品种,基于套期保值的需求,本基金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对当前投资组合的避险保值为目标,控制下行风险,平滑基金资产净值的波动。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债。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以下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

  1、基金净值表现

  1.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1.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7月27日,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足一年。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建仓期尚未结束。

  十五、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3、“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销售机构信息进行了更新。

  5、“六、基金的募集”部分,删除了与首次募集相关的内容,列明募集的基本情况。

  6、“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删除了基金备案的条件和基金募集未达到法定要求的处理方式等已不适用的内容,增加了基金合同生效时间。

  7、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中,更新了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8、在“九、基金的投资”中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列示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9、增加了“十、基金的业绩”部分,列示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10、“二十三、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进行了更新,内容为报告期内应披露的本基金其他相关事项。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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