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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6-03-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甘肃电投 股票代码:00079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酒店01:419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五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6年3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电投”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甘肃电投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酒店01:419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788478XL 经营期限:自二0一一年一月七日至永续经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五楼 联系人:夏薇 联系电话:0755-22625100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无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并希望能分享未来业绩增长带来的良好回报。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非公开发行认购获得甘肃电投股份,其目的是进行股权投资,获取股票增值收益,为公司旗下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人创造收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甘肃电投股份的具体计划。 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甘肃电投0股股份,占甘肃电投股份总数的0%,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甘肃电投74,690,500股股份,占甘肃电投股份总数的7.69%。 信息披露义务人代表平安大华平安金橙财富82号蓝巨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甘肃电投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1、资产委托人: 优先级委托人: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普通级委托人:韬蕴(苏州)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资产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资产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合同期限:12-18个月,本计划存续期限不低于12个月,不超过18个月。 5、投资范围:本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电投”,股票代码:000791)定向增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0-100%。本资产管理计划除定向投资于上述股票之外,为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可将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用于临时投资;临时投资仅限于银行存款类、货币基金(包括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与货币基金的投资比例为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0-10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其他投资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6、签约时间:2015年12月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15年12月11日,甘肃电投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70号),核准甘肃电投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2,675,586股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甘肃电投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9月10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5.98元/股。 甘肃电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的方式,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7.27元/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248,968,300股,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其中平安大华通过定增报价获配74,690,500股,以现金方式认购,占发行完成后甘肃电投总股本的7.69%。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6年2月1日通过定增报价,获配甘肃电投股份,并通过签订《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以现金方式认购甘肃电投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认购甘肃电投非公开发行股份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此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甘肃电投股份。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甘肃电投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对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甘肃电投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甘肃电投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甘肃电投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未有买卖甘肃电投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当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发行人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深圳证券交易所 2、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罗春风 签署日期:2016年3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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