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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6-009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六届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琼宜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徽商银行合肥花园街支行向庐江县海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海鸿投资")提供3,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自合同约定的提款日起算),年化利率为12.9%。海鸿投资以位于合肥市庐江县海鸿安居园商业房产(建筑面积为6248.38㎡)及所占土地(面积为1467.95㎡)为委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同时由何江海及其配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业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设备维修队伍分线管理,存在人工成本高、设备管理效率不高等问题,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公司设立工程部,负责公司生产线设备管理、检修和维护。该项内部管理机构调整措施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设备管理效率。 本项议案获得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1日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6-010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庐江县海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委托贷款用途:"西城桂花苑"二期项目开发 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 贷款利率:年化利率12.9% 担保:房地产抵押担保和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经公司董事会六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徽商银行合肥花园街支行向庐江县海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海鸿投资")提供3,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贷款概述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徽商银行合肥花园街支行向庐江县海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自合同约定的提款日起算),年化利率为12.9%。海鸿投资以位于合肥市庐江县海鸿安居园商业房产(建筑面积为6248.38㎡)及所占土地(面积为1467.95㎡)为委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同时由何江海及其配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公司已对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庐江县海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合肥庐江县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272号 4、法定代表人:何江海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厂房租赁,润滑油销售,房地产开发、销售。 7、股权结构:何江海出资2,970万元,持有99%股权;王玉生出资30万元,持有1%股权。 8、财务情况: 2015年12月31日,海鸿投资公司资产总额14,200万元,负债总额9,126.47万元,净资产5,073.53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 6,748万元,净利润-111.34万元。 9、海鸿投资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2、委托贷款用途: "西城桂花苑"二期项目开发 "西城桂花苑"项目已取得庐城城西新区西河路北侧、洋河路东侧总面积为34,928平方米的商业、办公、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项目总建筑面积119,612平方米,已完成规划审批、图纸设计、审查、许可证申领等手续,一期项目于2015年10月竣工,销售情况良好,二期项目正按计划进度进行建设,预计2017年12月竣工交付使用。 3、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4、委托贷款利率:年化利率12.9% 5、贷款付息方式:按季付息 6、协议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情况 海鸿投资公司以海鸿安居园商业房产(建筑面积为6248.38㎡)及所占土地(面积为1467.95㎡)为委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该房产位于合肥市庐江县龙桥镇北部、裴桂路以西的钒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项目安置区,地处30万平米大型安置小区中心。根据安徽国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的皖国信房评字(2016)第001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该抵押房地产在2016年1月18日的评估价值为4,241.74万元。该房地产权属无瑕疵,未设立抵押、担保等他项权。 何江海及其配偶对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委托贷款的目的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公司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 公司已对本次委托贷款作了充足的风险评估,并获得海鸿投资以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资产评估价值相对应公司此次委托贷款金额,其资产足值,同时由何江海及其配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针对本次委托贷款可能存在不能按期或者无法收回全部本金和利息的风险,公司严格按《委托理财内控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对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及其履约能力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已取得海鸿投资公司基本资信文件和"西城桂花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文件,并将对"西城桂花苑"项目的建设进度实时监控,跟踪施工进度、项目进展,做好风险识别和预防,遇异常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六、公司累计委托贷款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无其他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情况。 七、其他 截至目前,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委托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八、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此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海鸿投资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且其为此次委托贷款提供足额商业房产抵押,何江海及其配偶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该笔委托贷款的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海鸿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项委托贷款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海鸿投资提供委托贷款。 九、备查文件 1、《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2、《房地产抵押合同》; 3、董事会六届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5、贷款抵押担保承诺书; 6、安徽国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皖国信房评字(2016)第001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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