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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4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披露了《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相关文件。2016年3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所提出的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预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1、在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情况"之"四、结合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行业地位等补充说明业绩承诺的合理性"部分,补充披露了业绩承诺人业绩承诺的合理性。 2、在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情况"之"五、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部分,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最近两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并说明了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构成情况。 3、在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情况"之"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三)财务顾问及律师关于标的公司历史上的代持情况的核查意见"部分,补充披露了财务顾问与律师对标的公司历史上存在的股份代持行为进行核查情况,以及财务顾问和律师就代持行为是否存在潜在法律风险或纠纷发表的核查意见。 4、在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情况"之"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七)房屋土地"部分,补充披露了临安分公司租赁的场所在免租期过后的安排,以及洁翰环境股东浙江华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无偿提供办公场所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未来收费的安排,并按照公允价格测算如若收取租金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5、在预案(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之"八、业绩承诺、补偿方案及业绩奖励"之"(四)举例方式说明未实现业绩承诺时各承诺方应补偿的金额及对应的补偿方式"部分,以举例方式补充披露了未实现业绩承诺时各承诺方应补偿的金额及对应的补偿方式。 6、在预案(修订稿)"第八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七、本次交易后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以及业务转型升级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后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以及业务转型升级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7、在预案(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之"(五)商誉较大及商誉减值的风险"部分,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产生的商誉金额,以及发生商誉减值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具体修订内容请见本公司2016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5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上午开市时起复牌。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30日上午开市时起停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6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的议案,详见2016年2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据此,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9日上午开市时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 2016年3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相关方根据问询函准备相关答复内容,并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见2016年3月11日披露的《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3月11日上午开市时起复牌。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风险请详见《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重大风险提示"和"第九节 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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