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1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解除股权质押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冠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源投资")的通知,冠源投资于2016年3月9日与质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3,000万股股权解除质押的登记手续,本次解压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35%,占公司总股本的3.82%。
二、再次质押股权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接到冠源投资的通知,冠源投资再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并于2016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一年。
截止本公告日,冠源投资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为32,093.27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9%。冠源投资本次质押的总股数为3,0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35%。累计质押的总股数为9,060万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8.23%,占公司总股本的11.54%。
本次股权质押是为冠源投资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的壹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所做的质押担保,该质押行为、内容、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要求,冠源投资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能够按期足额偿还上述贷款,不存在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
若本次股份质押出现平仓风险,冠源投资将采取增加第三方保证担保的措施规避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股权质押增加第三方保证担保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28日、2015年10月29日、2015年11月27日发布《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临2015-021)、《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公告》(临2015-075)、《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临2015-078),冠源投资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100万股、1,460万股、1,500万股,合计5,06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兵团支行,质押期限均为一年。
由于近期公司股价波动较大,为防止出现平仓风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四团(以下简称"保证人")于2016年3月1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兵团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了确保债权人与债务人-冠源投资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三份合同,编号分别为:66010120150000242、66010120150000852、66010120150000948)的履行,保证人愿为债权人按主合同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的主债权为流动资金贷款,本金合计叁亿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与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农业银行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0日
本版导读: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 2016-03-11 | |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2016-03-11 | |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进展公告 | 2016-03-11 | |
关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2016-0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