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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公司")现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6年3月17日起新增招商安泰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H类份额,并对基金契约中的部分条款做相应修订。现将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本基金基金契约中"二、释义"部分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工作日、基金转换"的修改,即将上述释义修改如下: 1、"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基金转换:指基金存续期间持有本系列基金旗下任一基金的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原持有基金(转出基金)的基金单位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单位的行为" 二、更新了契约中基金发起人、基金托管人的简况。 三、对本基金基金契约"三、基金契约当事人及权利义务"部分的修改 1、将"三、基金契约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之"(二)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管理人权力的第C点中"中国人民银行"改为"其他监管部门",即将该点修改为: "C、依据基金契约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契约或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致使基金资产或基金持有人利益产生重大损失的,有权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必要时应采取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2、对"三、基金契约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之"(三)基金托管人"中基金托管人义务的第N点及第U点中的报告对象进行修改,即将上述两点修改为: "N、按规定出具基金托管情况的报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U、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3、在"三、基金契约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之"(四)基金持有人"中的第1点中明确基金份额同类别同权,即将该点修改为: "1、基金投资人自依本系列基金契约的规定认购或申购了本系列基金单位,即成为基金持有人,其持有本系列基金单位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系列基金契约的承认和接受。同一类别每份基金单位代表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四、对本基金基金契约中"四、基金持有人大会"的修改 1、对"四、基金持有人大会"之"(九)生效与公告"根据新的运作办法进行修改,即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核准或备案的,自相关手续履行完毕之日期起生效。"修改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2、增加了"(十)本基金的香港代表或香港销售机构,在符合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可以为H类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利提供服务,包括代为出席和行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权等。" 五、对本基金基金契约中"六、基金的基本情况"的修改 增加了"(六)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系列基金旗下的招商债券基金在原有的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的基础上,根据基金销售地及申购赎回费率等特征的不同,新增一个H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仅在中国内地(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销售,并收取申购和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H类基金份额仅在中国香港地区销售,并收取申购和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B类和H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契约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本系列基金旗下任一基金进行如下操作:停止某类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或者调整某类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对本基金基金契约中"九、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的修改 1、将"本系列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均在本系列基金旗下的各基金中独立分别进行。"修改为"本系列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均在本系列基金旗下的各基金中独立分别进行。如本系列基金旗下的基金经认可在香港地区公开销售,除本系列基金的有关公告(如为在香港地区销售编制的招募说明书补充文件)及香港地区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另有专门规定外,本系列旗下基金在香港的申购、赎回及转换等销售业务,应当根据本系列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办理。" 2、将"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修改为"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H类份额的申购赎回开放日和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与中国内地可能存在差异,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3、删除"(三)申购和赎回的原则"中的"3、在分级申购限制的情况下,申购费用按单笔申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乘以单笔确认的申购金额计算"并调整后续标号。 4、在"(四)申购和赎回的程序"中补充H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确认和通知、款项支付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内容。 5、"(七)申购和赎回的费用"中"本系列基金旗下的任何基金,申购费归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所有,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3%;赎回费归基金资产所有,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的内容修改为"1、本系列基金旗下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2、赎回费归基金资产所有,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具体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6、"(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中增加"H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内容。 七、对本基金基金契约中"十、基金的转换"的修改 1、将"本系列基金旗下任何基金的持有人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在本系列基金旗下的各基金之间进行转换。"修改为"本系列基金旗下任何基金的持有人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基金管理人公告的转换范围和规则,在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基金之间进行转换。" 2、将"5、每次申请转换时转出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修改为"5、每次申请转换时转出的最低份额为100份。" 八、对本基金基金契约"二十、基金收益与分配"部分的修改 将"7、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修改为"7、同一类别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九、对本基金基金契约"二十六基金契约的效力"部分的修改 将"本系列基金契约正本一式五份,除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各持一份外,基金契约每一签约人各持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为"本系列基金契约正本一式四份,除报送监管机构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其他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招商债券基金增加H类基金份额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的更新而对《基金契约》作出的必要修改。 本公司将在更新的《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 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招商300地产B份额(场内简称:地产B端,交易代码:150208)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250元后,本基金招商300地产份额(场内简称:地产分级,基金代码:161721)、招商300地产A份额(场内简称:地产A端,交易代码:150207)及招商300地产B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6年3月16日,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招商300地产B份额近期的份额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招商300地产A份额、招商300地产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300地产A份额、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招商300地产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份额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招商300地产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300地产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300地产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300地产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300地产份额的情况,因此招商300地产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方法折算后本基金招商300地产份额、招商300地产A份额及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份额数量均会缩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招商300地产A份额、招商300地产B份额和场内招商300地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招商300地产A份额与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招商300地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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