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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16-010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新能源")按境内股东的持股比例为其参股公司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惠腾")在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不超过8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包括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份额不超过21,333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2015-007)。截至本公告发出日,中航新能源实际为中航惠腾提供的担保贷款共计7笔,对应的担保份额为借款本金16,667.00万元及利息且已逾期。
2016年1月20日,中航新能源公司接到为中航惠腾提供借款的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发来的《逾期贷款催收函》,详见公司公告《中航重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贷款逾期的提示性公告》(2016-003)。基于对被担保方目前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判断,中航新能源存在履行连带担保责任代为偿还所承担的担保份额(本金1.67亿元及利息)之可能性风险,中航新能源拟对此或有事项按照预计负债处理。详见公司公告《201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2016-005)。
中航新能源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保证合同》依法履行连带担保责任,与其他提供担保的中航惠腾股东近日已向中航工业财务公司代偿部分债务本息,中航新能源代偿合计3,772万元。公司将督促中航新能源立即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向中航惠腾追讨代偿的资金或等额资产。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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