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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香江控股 股票代码:600162 编号:临 2016—019号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日常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有闲置资金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生产经营、项目开发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低风险的资金理财业务。

  截至2016年3月15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25,000万元(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除外),占公司经审计年度净资产的比例13.82%,按照《上市规则》要求,现将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广州农商银行赢家月月盈法人滚动理财产品

  2016年2月16日,香江控股召开经理办公会会议,会议决定香江控股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6年3月14日到期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2%,理财天数为25天。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广州农商银行赢家月月盈法人滚动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GD20101002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风险级别:低风险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2%

  (6)产品起息日:2016年2月18日

  (7)产品到期日:2016年3月14日

  (8)公司购买产品金额为:10,000万元

  (9)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香江控股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 ? 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016年3月15日,香江控股召开经理办公会会议,会议决定香江控股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 ? 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投资币种:人民币

  3、产品风险评级:低

  4、期限:34天(取决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5、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6、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后):2.75%

  7、本金保证条款:本理财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

  8、计息方式:1年按365天计算,计息天数按实际理财天数计算

  9、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资金由资产管理人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工具、较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掉期等可锁定风险收益的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工具,商业银行或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非标准化债权,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计划及其他投资品种。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回购、高等级信用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现金、存款,投资比例约25-55%;货币市场工具、投资类信托计划、非标准化债权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投资比例约45-75%,以上投资比例在【-10%,10%】区间内浮动。我行根据相关投资市场走势动态调整资产组合配置。

  10、资产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

  11、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12、各项费用:托管费:0.05%/年,由托管人按日收取;管理费:0.30%/年。本产品无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

  13、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14、关联关系说明:香江控股与中国农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3.广州农商银行赢家月月盈法人滚动理财产品

  2016年3月15日,香江控股召开经理办公会会议,会议决定香江控股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广州农商银行赢家月月盈法人滚动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GD20101002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风险级别:低风险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1%

  (6)产品起息日:2016年3月17日

  (7)产品到期日:2016年4月11日

  (8)公司购买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

  (9)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香江控股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华夏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016年3月15日,香江控股召开经理办公会会议,会议决定香江控股全资子公司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向华夏银行广州海珠支行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华夏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代码:HY2016Q12M220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风险级别:低风险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0%

  (6)产品起息日:2016年3月17日

  (7)产品到期日:2016年4月18日

  (8)公司购买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

  (9)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香江控股持有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广州海珠支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办公会决议办理成交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或成交金额虽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但未达到4000万元的委托理财事项。公司以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2月16日及2016年3月15日召开的经理办公会决议通过。

  三、投资监管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投资决策,本次公司选择的保本产品,期限较短,风险属于可控范围。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产品的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与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短期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除本公告日披露的理财产品之外,公司过去12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累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为人民币49,600万元,其中已到期赎回的自有资金金额为34,6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香江控股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

  2、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赢家月月盈”法人理财产品(协议及说明书)(2016.02.16)

  3、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 ? 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及风险说明书(2016.3.15)

  4、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赢家月月盈”法人理财产品(协议及说明书)(2016.03.15)

  5、华夏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及说明书)(2016.03.16)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7日

  

  股票简称:香江控股 股票代码:600162 编号:临 2016—016号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次拟新增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6-018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有闲置资金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生产经营、项目开发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具体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62 股票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6-018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拟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9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42 号),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配套资金进行核准。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即不超过24.50亿元。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6,976,700股,发行价格每股6.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49,999,734元,扣除发行费用52,2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97,749,73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12月16日全部到账,2015年12月1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15)第7-15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3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形。截至2016年2月29日,上市公司长沙高岭商贸城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3,900万元(含利息收入),上市公司南方国际金融传媒大厦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3,761万元(含利息收入),上市公司增城翡翠绿洲十四期项目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6,218万元(含利息收入)。截至2016年2月29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23,879万元。

  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35,546万元,同时审议通过了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6年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不超过10.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3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其中,公司已于2016年2月5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3亿元购买短期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2016年2月16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16年3月15日,以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的资金已全部到期赎回。

  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次拟新增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人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香江控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香江控股新增使用不超过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承诺合规使用该资金。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要求。因此,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香江控股新增使用不超过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7日

  

  股票简称:香江控股 股票代码:600162 编号:临 2016—017号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4名监事全部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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