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6-020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 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议,并经公司2016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将增加《选举荆娴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临时提案。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该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的内容和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现将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签到时间:2016年4月6日(星期三)下午13:45~14:00; 正式会议:2016年4月6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5日15:00-2016年4月6日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凯洲皇冠假日酒店(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129号)。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会议的方式: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3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其他被邀请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2016版)》; 8、审议《选举荆娴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将在会上做2015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审议事项中的第1、3、4、5、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3月1日和2016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第8项议案对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6年4月1日 9:00-16:30 2、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宁波的时间为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7;投票简称:荣安投票。 2、投票时间:2016年4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3、在投票当日,“荣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议案1至议案7采用普通投票,议案8采用累积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为2016年4月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513号天封大厦15楼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联系人:吴小姐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议案的投票意见: ■ 注:第8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1、委托股东(公章/签名): 2、委托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章): 3、委托股东(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4、委托持有股数: 5、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6、受托人(签章): 7、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8、委托日期: 9、委托期限: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6-019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3月1日发出《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6年4月6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2016年3月1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安集团”)《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选举荆娴女士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公告日,荣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525,939,9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93%,具备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该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的内容和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荆娴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同意将荣安集团提议的“选举荆娴女士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到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贾生华先生、邱妘女士、闫国庆先生对荣安集团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无异议,同意荆娴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荆娴女士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荆娴女士的简历如下: 荆 娴,女,1962年12月出生,汉族,东北大学管理学硕士,美国罗斯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上海东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现任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管理学院副教授。曾任辽宁省沈阳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辽宁省沈阳市外经贸局副处级调研员。 荆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荆娴女士已获取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更新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6-018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4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荆娴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6年3月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闫国庆先生的辞职报告,闫国庆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一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名荆娴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要求将“选举荆娴女士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荆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荆娴女士已获取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二、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一项“选举荆娴女士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临时提案。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和《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