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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6-032

  关于召开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6年4月1日(星期五)在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A栋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6年3月31日——2016年4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15:00至2016年4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A栋一楼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25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3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停牌期满后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注:

  1、第1-2项议案已于2016年3月1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2016年3月17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将对1-2项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现场登记时间:2016年3月28日—3月29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现场参会人员的

  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良玉

  联系电话:0512-67606666-8638

  传真:0512-67260021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良玉

  联系电话:0512-67606666-8638

  联系传真:0512-67260021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 邮编:21502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4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89;投票简称:海宜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⑥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15:00至2016年4月1日15:00。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4月1日召开的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备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提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提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受托人参与表决应填列委托人的相关持股资料;

  4、股东填列的股份数不得超过截止2016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的股份数,表决方为有效,否则表决无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6-031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2日和2015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经慎重考虑,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本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

  单个员工必须认购1万元的整数倍份额,且最低认购金额为5万元(即5万份),但任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且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全额认购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兴证资管鑫众N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次级份额,兴证资管鑫众N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限为2亿份,按照1.5: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兴证资管鑫众N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新海宜股票。

  3、鑫众N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内,优先级份额按照届时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优先获得收益。公司控股股东为鑫众N号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权益实现提供担保。对于次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次级份额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次级份额的跌幅可能大于本公司股票跌幅。

  4、兴证资管鑫众N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拟以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鑫众N号集合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详细情况见刊登于2015年9月7日及2015年9月2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公司在推进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董事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层和员工积极筹款,管理层与银行对接,启动配资前期工作。

  三、终止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1、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原因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买入公司股票数量为0,由于目前公司股票正在停牌,预计截止2016年3月22日(即股东大会召开后六个月期限届满前),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买入股票数量为0,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自然终止。

  经与公司员工代表沟通,参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均认为公司管理层考虑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是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将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紧密结合,有利于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表示认可。但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之后,因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敏感期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等因素,导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没有合适的交易时间买入公司股票。截止2016年3月22日,股东大会召开后六个月期限届满前,预计公司无法完成股票购买,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且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其参与人员范围已涵盖了公司主要董事、监事、高级技术人员及其他技术骨干人员,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公司员工与公司利益共享。公司后续还将继续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员工意愿,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实现公司和员工个人的共同发展。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6-029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14日和2015年10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内容。

  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于2015年11月18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53287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于2015年11月20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53287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于2015年12月21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53287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11月24日和2015年12月2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内容。

  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和2016年2月1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16年2月3日按照证监会反馈意见的要求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并及时向证监会上报了反馈意见回复等相关材料。

  二、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发布至今,政策法规、资本市场及行业环境已经发生了诸多变化,且鉴于本公司正停牌筹划收购控股公司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新海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宜,公司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经与其他各方深入沟通和交流,经审慎决策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三、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做好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等有关后续工作。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亦斌、马崇基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基于资本市场融资环境、融资时机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董事在该项议案表决中已回避表决。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实质性的影响,同意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四、后续安排

  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拟继续落实“大通信”战略目标,借助资本市场平台,探索多种不同融资方式,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审慎决策并继续推进。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6-030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停牌期满后申请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海宜,证券代码:002089)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6年1月8日开始停牌,公司原预计在2016年4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由于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导致公司不能在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公司拟申请延期复牌。公司已将此事项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项议案,待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继续停牌的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5日起继续停牌。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主要交易对方

  主要交易对方包括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除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和苏州新海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除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拟采取现金收购方式,具体交易方式以公司最终公告的方案为准。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新海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等标的公司的少数股东股权。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新海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专网通信业务。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及相关进展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手方及相关中介机构沟通、协调重组有关事项,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专项核查等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标的公司的审计工作已经完成,已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其他中介机构仍在积极推进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评估等相关工作,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手方的谈判磋商仍在持续推进中。同时,公司已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对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重组方案论证、尽职调查、标的评估等工作。由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部分产品和客户存在一定程度涉密,部分重要客户接受尽职调查及信息披露可能涉及上级权威部门的审批,因此沟通协调及尽职调查的难度较高。此外,本次收购的标的包含两层架构,剩余股东众多、较为分散,需要通过谈判达成一致的事项众多。鉴于本次重组尽职调查、评估等重大资产前期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预计不能在原定的2016年4月5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申报、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停牌期满后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计划于2016年7月8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按照重大资产重组流程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复牌。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及预计复牌时间

  如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停牌期满后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承诺于2016年7月8日前,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准备工作,公司承诺在2016年7月8日前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并对外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同时承诺自2016年1月8日首次停牌之日起,公司股票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若公司本次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停牌期满后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将不晚于2016年4月5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按照重大资产重组流程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复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全力以赴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承诺2016年7月8日前披露符合26号准则要求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若逾期未能披露,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7月8日复牌并披露复牌公告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承诺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停牌期满后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该等议案股东大会不能通过而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筹划时间不够而不得不终止的风险。

  2、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6-028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3月11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于2016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亦斌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做好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等有关后续工作。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6年3月1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6-029的公告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2016年3月1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亦斌、马崇基对此项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停牌期满后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停牌期满后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6年3月1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6-030的公告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停牌期满后申请继续停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2016年3月1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关于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6年3月1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6-031的公告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2016年3月1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亦斌、马崇基、徐磊对此项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2016年3月1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6-032的公告内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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